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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尔西懒洋洋地遥遥举起手中的麦芽酒,与他示意。

雷思尼用他的镰刀杀死的种族,都归他所有,如果再匹配上咒语,让里谢尔的烹饪方式同时也作用于亡灵,他也可以尝到他们嘴中相同的美味。

“你这么小一只独享这么大的猪头,”哈伊尔双手叉腰,有些不满,“不公平。”

耳边传来的是骷髅颌骨上下相碰的嘲笑声。

“要吃就递饼过来。”里谢尔一句话,成功把哈伊尔视线转移。

筷子轻易就撕开一块肉,条条瘦肉纹理分明,保持着原来煮熟后的粉嫩色泽,又带着迷人的香料和酱香的芳香气味,只有尾端是猪头的另一面,也沾到了红色的酱汁。

哈伊尔接过里谢尔放着猪头肉的薄饼,笨拙地抓起筷子,迫不及待地只把肉往嘴里送。

肉片在筷子中颤颤巍巍地发抖,惹人怜爱,恨不得赶紧吃进嘴里,以防从筷子中逃脱了分毫。

瘦肉之间夹杂了部分薄成一层膜的油脂,表层莹莹透出清亮的油光,猪肉的喷香味近在咫尺,萦绕在鼻尖久久不散。

猪头上的瘦肉,算得上是整只猪中最嫩的部分,连皮下可怜的一丁点肥肉,都是为了增加瘦肉的嫩而服务。

放进嘴里,一点尝不出油腻的味道,只有嫩,软,绵,真正的入口即化,一抿即融。

整片肉可以直接吃,品尝肉本身的鲜味,可蘸表皮淋着的卤汁勾芡调成的酱,如若还嫌味道不足,也可以蘸少许香菜酱油和蒜末辣椒拌成的酱,与肉中的卤味相辅相成,让口感更加丰富。

“哧溜”一筷子吃进嘴里,喝上一口鲜猪血,哈伊尔咂摸着嘴,满足了。

以往野兽的动物血带着浓重的腥味,血族很不喜欢。今天里谢尔在放完猪血后,用藤刷子不停搅拌,同时加入盐。

等血不会凝固后,再放入一些合适的酒和香料静置去腥。过滤之后,就成了他酒杯里又是生命之源又是酒的东西,喝着实在有些上头。

他琢磨着,以后也是可以多介绍一些血族过来的,喝喝血,吃吃菜,聊一聊天,比孤寂地守着空荡荡的庄园好多了。

分了一轮瘦肉,里谢尔也给自己夹了一块猪皮,放进嘴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