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明珠却扑进了洛华怀中,父亲独有的味道传入鼻中。
她没做梦,她真的回来了,她的爹爹她的弟弟,都还在。
眼角的泪悄悄滑落,浸入洛华胸口的衣衫,洛明珠抬起头来对他摇摇头:“爹爹,女儿来做菜,做给您吃。”
“你也不看看你的身子,风寒还没好做什么菜啊?回房间歇息不好吗?”
洛明珠目光坚定地看着他,说道:“女儿会做,请爹爹信女儿。”
说完,她越过洛华,直接朝那块三斤多的肋排走了过去。
那块肋排不能算多新鲜,放置了一天,表皮已经有些干巴泛黄。没臭也就代表还能食用。
厨房里两个帮工,一个是洗碗工张嫂,另一个是墩子(备注)小六子全名是盛六。
两人在洛神酒楼做了好几年工了,自己家大姑娘算账是一把好手,一把算盘打得账房先生也要认输,但是这个做菜?
他们大姑娘别说是做菜了,厨房都很少进过。张嫂有些犹豫的看着洛明珠,心里却想着可别把那块上好肉排给糟蹋了。
“小六子,你来帮我把这块肉排剁成拇指长的小段。”没办法,洛明珠身体还未好全,锅铲勉强能拿起来,但是剁排骨是真没力气。
张嫂暗叹一声:果然,这小姐刀都举不动,哪里像是会做菜的样子啊?
小六子在洛神做了三年的菜墩子,技术是嘎嘎好,动作利落干脆三两下就把那三斤多的肉排给剁好了。
洛明珠把袖子挽了起来,青色衣袖下露出一小截纤细白嫩的手臂,小六子看了一眼,忍不住微微撇过头移开视线。
明珠在21世纪当了几十年的主厨,自然没有这种避嫌地想法。
她仔细的把肉排放进盛满水的水盆里,用力将肉排里的血水搓出来,搓出来之后将血水倒掉,如此反复两次,直到全是清水才作罢。
而后将排骨放进大锅里,加上葱段和姜片,在倒上一汤匙的白酒大火使劲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