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就是人们说的, 所谓安心的感觉吗?

抱着睡很舒服,两人又睡过去了,等再醒过来已经快9点了。余朝早上有个会议,手忙脚乱地起床。

今天来不及回自己家刷牙洗脸换衣服,余朝只好接受许佳夕递给他一瓶矿泉水喝完拿瓶子装水刷牙的行为, 换做平时他是无比嫌弃的, 但今天实在没办法讲究。

同时,作为一个认真贯彻“永远不穿前一天的衣服上班”原则的精致基佬,在看着自己昨天那套衣服的时候,犯了难。

回家换衣服一定来不及了, 不如就

“许导,借我一套衣服穿穿,我要迟到了。”余朝直接跑进衣帽间。

许佳夕正在换衣服余朝就闯进来了,他今天又是随便穿一件黑色卫衣蓝牛仔裤再套件运动外套,闻言,很怀疑地问:“你不是很嫌弃我的直男品味?”

余朝扫一眼许佳夕风格单一的衣服,挑了一件和许佳夕同款的灰卫衣黑牛仔裤套上,把裤脚折起,露出白色的袜子,穿上他自己的那双黑皮靴,再套一件牛仔外套。

“有时候也可以转换下风格。”

余朝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好像还差点什么。在许佳夕的箱底下掏出一顶黑色鸭舌帽带上,再照照镜子,这下完美了。

“what'suan!”余朝拗出一个嘻哈的手势,走出六亲不认的步伐,“yo~yo~你朝哥我果然是行走的衣架子,hold得住任何风格。帅不?”

还真别说,同样的衣服,被余朝这么一搭配,硬是穿出了时尚感。

“帅。”许佳夕大方承认。

余朝一贯走性感雅痞风,看过了余朝优雅的,性感的,妖艳的,痞痞的,正式的各种穿衣风格,许佳夕还是第一次看他穿这种嘻哈风,看起来年轻而富有朝气,仿佛下一秒就能来段ra。

“世界上没有丑衣服,只有丑搭配。”

余朝站在镜子前,揽上许佳夕的肩,和他一起看着镜子里的两个人。同样的衣着,仿佛是情侣装,一个时尚帅气,一个美而不张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