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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蓦然停下,风声竟随着他的节奏停滞,短剑从他的手中毫无征兆地脱落,仿佛斗牛一般直直地刺在地上,一尺长的剑锋埋在地下,仅留着剑柄在风中孤傲地站着,上面刻着的“煜”字在霞光普照下熠熠生辉。

隔着些许距离,我听见他释然般吐出一口浊气,然后淡淡道:“侯门一入深似海,从此萧郎是路人。”

诗有起承转合,最后两句最为抒情,可他却将最后极为重要的两句念的最轻,前面是惊涛骇浪,最后是雨过天晴。念的最轻的,或许放在心上却是最重的。

我们江湖称剑使得高秒的叫“剑侠”,以他这等水平,足以傲视群侠,不光光在“剑”中精彩,什么刀客枪圣,都敌不过他的一剑。事到如今,我真正服了他天下第一的名头。

他在那里站立良久,冷风将他的白袍扬起,额前的碎发遮住了他深邃的眼睛。他笑了笑,笑容夹着淡淡的忧伤,或许他不想笑,但在笑与哭之间,他别无选择,犹如困兽。

承煜陡然抬头,朝我说:“阿沐……你不是想知道爱情么?

爱情啊,是它。”他宽大的袖子一甩,一根闪闪发光的冰糖葫芦赫然出现在手中,他走过来,递给我。

我疑惑地接过,是它,爱情是冰糖葫芦?这个说法我闻所未闻。

他仍旧笑着,一双桃花眼说不出的孤独。

后来我明白了他的意思。爱情好比冰糖葫芦,有着一层华丽甜美的糖衣,吸引着无数痴男怨女,而一层薄薄的糖衣下,是山楂无尽的酸涩。酸甜酸甜,不酸不甜。

“侯门一入深似海,从此萧郎是路人。”

我忽然又不喜欢看书了,有些事忘记了很好,有些道理不晓得更好。最好,谈笑风生不动情。

第11章 拾壹·登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