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料在磕磕绊绊摔了四五次之后,傅随云一下子就学会了骑单车,全过程不到十分钟。技巧十分之娴熟,直接就从新手阶段跳到了可以双手离开车把的水平。

对此傅随云相当满意,满意中暗藏着一丝兴奋。

“萧萧,你看,我学什么都很快,完全配得上你。”他昂起头告诉萧歌,“谢谢你,我会永远记得这个晚上的,谢谢你带我接触到新事物。”

其实聊到现在,萧歌渐渐对傅随云有一点改观了。

在原书的剧情中,傅随云对主角受舔狗无下限,对其他人冷漠无情,性格喜怒不定,后期还执迷不悟,在被主角受拒绝以后也坚持纠缠到底,没完没了。

这些设定无疑都是真的,但萧歌也渐渐看到了他性格里某些可爱的地方。

例如知恩图报、喜欢一个人时会耐心思考对方的需求、乐意放弃自己的优势灰头土脸地走进对方的世界里去。

而且该说毕竟是个豪门老总吗?傅随云学习技能的速度的确挺快的,过于常人。

所以萧歌只是微微笑了,难得没有吐槽他,反而称赞了一句:“了不起,比我学得快多了。”

傅随云美滋滋地将手一招,说:“跟我来!”

然后他们俩就穿梭过夜风,穿梭过霓虹与交通灯,一路骑到了……农贸市场去。

傅总:“等着,朕这就去为你把西红柿的价钱从从一块八一斤讲到一块五一斤!你会不会爱上这样务实的我!”

萧歌:“……”

果然,他就不应该相信这本书里有哪个脑子正常的角色。

萧歌秒速收起了先前对傅随云的一切肯定心态,冷漠地回答:“不会。”会才见鬼了。

傅随云大感意外!

怎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