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迷惑不已,总之先跑再说吧,他是这么想的。
于是他足足埋头狂奔了十分钟,才察觉到身后被他紧紧拉着的男人断断续续一直在拼命尝试挣脱他。
?
萧歌扭头看了一眼,看到这名男人剑眉星目,身形高大,衣冠楚楚,穿得有点像是新郎,只是脸色苍白非凡,宛如刚刚被人给揍了十七八拳似的。
“萧歌,你把我放开……!”在他迷茫的注视下,这个身份看起来非富即贵的男人终于从牙缝里挤出来了几个字。
萧歌脚步一慢,心里泛起了一点迟疑,怎么回事,这该不会就是新郎吧?
我靠,那他的罪过可就大了。
况且这男人看上去身体并不虚弱,怕别是最近生过病或者受过伤,到时候碰瓷碰到他头上来。
思及此,其实萧歌立刻就想听他的话撒开手,按照萧歌的判断,会在别人婚礼上拉着新郎官撒腿狂奔的人一般都没什么好下场。
但是。
他再一回头,远远地望见教堂中有人追了出来,那速度,脚仿佛踩着风火轮,那气势,三头六臂显威力。
他视力极好,轻轻松松地一眼望准来人满目凶光,双手握拳,宛如一只被塞进坦克炮炮筒里的红色愤怒小鸟,“嘭”地一下子就朝他射了过来。
这哪行。
萧歌意识到了,他现在使用的不是自己的身体,尽管他平日里每天都去健身房待好几个小时,但这位原主似乎不勤于锻炼,根据他的估计,对方应该比他跑得快一丢丢。
所以萧歌当机立断,马上就刹住脚步,一个潇洒的转身,把陌生新郎官横在自己身前,用一只胳膊虚虚勒住了他的喉咙。
“别过来!”萧歌放声大叫,“再过来我撕票了!”
说时迟那时快,愤怒的小鸟微微一呆,当真停住了。
只是同时被箍在他怀里的陌生新郎也冷冷一哂,临危不惧地低声告诉他:“萧歌,你完了!三天之内,我要你一无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