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迟早都是要嫁人的,能有个自己喜欢的不容易。

她跟刘大齐是人家介绍认识的,到底比不上自己谈的贴心。不看别人,单看二妹妹和二妹夫的感情就能明白。

以前每次去娘家做客,二妹妹家的几个孩子都是二妹夫在带,特别是洋洋,不舒服了全都是二妹夫抱着哄。

二妹妹也有哄,只是次数极少。

用二妹夫的话是:“我一天天在矿上上班,很少在家。风儿一个人带三个孩子实在辛苦,难得有空,自然要帮着多带带。”

那时候她就在心里想,刘大齐倒是天天在家,疼爱孩子也是真的,要让他抱着孩子不撒手,绝对做不到。

顶多高兴了逗一逗,抱一抱,哄一哄,已经算很好了。

孩子一哭闹,拉屎撒尿,那就全都是她的事,他丝毫不沾手。

这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差距。

已经是既定的事实,没办法改变,女儿要是能找个称心如意的人一起生活,算是一件好事。

八十年代没什么早恋不早恋一说,只要门当户对,双方满意,十六岁定亲的也大有人在。

妈妈提出的要求,刘晶晶不想忤逆,思考了片刻,说了出来。

“他没有爸,只有一个妈,姐姐嫁人了。妈!我嫁过去,没有妯娌兄弟的争吵,没有小姑子大姑子挑唆,我觉得他的条件不错,就答应他了。”

刘大齐一愣,没想到女儿想的这么周到,听着男方的条件是挺不错的。家里就一个寡妇,想欺负他女儿都做不到。

女儿聪明,像他,找的这个男朋友条件不错。

不管这人以后有没有出息,混口饱饭绝对没问题。

陈云也觉得可以:“行吧!你答应归答应,没有经过双方家长的同意,到底名不正言不顺。跟他谈可以,不能弄出丑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