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秀英一大早的,就背着背篓跟姜颜出去了,两人采买,那是想吃啥有啥。
真羡慕她一家都会做菜,她就没这方面的天赋。
在乡下,跟知青搭伙,真要轮到她了,稍微出点钱,会有人抢着帮她干。
嫁给宋景风后,宋景风是里外抓的一把好手,他要懒得做了,也会从部队食堂打饭菜回来,两人将就吃了。
主要还是有姜颜给她做的酱菜,那真是百吃不厌。
国营饭店大师傅的手艺,哪有她的好?
姜颜要当厨师,那也是顶级名厨,真是学什么都好。
瞧瞧之前在海岛,一人打了几份工,家属院谁不说她能干?
主要人家还有空闲时间来玩,是个超强的时间管理大师,三个娃教的又好。
果然,找媳妇,还是得找个懂文化的,不然,下一辈人对读书也不重视。
那咋考大学?家里要有个出人头地了,一族人都得跟着鸡犬升天。
也不怪有些人举全家之力,也要供养孩子读书。
对于穷人家而言,读书就是改变阶级的唯一方式了。
尤其看考大学还有补贴后,他们更来劲儿了,大人勒紧裤腰带,也得让娃读上书,这也算变相的时代进步了。
许知夏一到火车站,打开车门下来,四处张望,周边的人看到她,眼里不由得露出惊艳,这大美女,不会是来接人的吧?
谁的福气这么好,娶上天仙了?
秦欢迫不及待抱着娃往前冲,宋景风怕她们被人挤到,提上行李保驾护航,他紧张道:“娘,你慢点呀,手上还抱着娃呢,别虎了吧唧的,你俩一跟头栽下去,那得同时送医。”
秦欢侧头瞪他,“你娘我动作利索,还没骨质疏松,少想些把我送走的事儿,就我这心态,那不得活到一百多岁,等个五世同堂,给你把孙子带大,再给你带重孙子。”
宋景风脸皮厚,煞有其事的附和:“那我真是谢谢你了,我就知道,我娘对我最好了。
我都没想的事,你已经想的这么远了,看来我是亲生的,我妹妹是捡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