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诡辩派的论题老是纠缠于事物之属性;例如“文明的”与
1本卷第一章参考卷b,95b10—13,97a15—25;卷k,章七。此卷所论原题为哲学研究普遍性抑研究专门实是,其结论则为哲学能研究普遍性亦研究不变本体这一类专门实是。
2见卷,章七。
q3此句应注意下文(12—21行)事物同异之辩,以题外事物混乱本题,此类诡辩当时盛行于希腊。
4见柏拉图“诡辩家”237a,25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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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形而上学
“读书的”为同抑异,1以及“文明的哥里斯可”与“哥里斯可”是否相同?
2以及每一事物并不常是而今是者,是否便当成是,由兹而引致〈悖解〉的结论,说假如文明人而成为读书的,读书人就必然成为文明的,3——以及一切类此的辩论;属性显然切近于“无是”。从下面的论题看来这也是明显的:凡现存的事物其生成与消失必有一个过程,而属性事物则不然。然而,我们还得尽可能的追踪偶然属性之本质与其来由;也许因此可得明白何以不能成立有关属性的学术。
在现存事物中,有些保持着常态而且是出于必然(不是强迫意义的必需;我们肯定某一事物,只是因为它不能成为其它事物)
,4有些则并非必然,也非经常,却也随时可得而见其出现,这就是偶然属性的原理与原因。这些不是常在也非经常的,我们称之为偶然。例如,在犬日〈伏天〉5而起风
1亚历山大诠释诡辩难题之一:甲是读书的,读书的甲=甲;甲是文明e的,文明的甲=甲;读书的=文明的。但乙虽读书而不文明,读书的文e e f e明的。两结论相冲突。
2假如“哥里斯可”与“文明的哥里斯可”相同,则亦当与“文明的‘文明的哥里斯可’”相同,如此重沓至于无穷。见“诡辩爱伦基”175a34。
3此亦为诡辩一题:有读书而文明的,故读书的即文明。又有不常读书而文明的,则不读书亦即文明。因此不常是者亦能成是。更加推演,则凡文明者将必先已成读书的,而读书将必先已文明。凡此类引致荒谬结论者,大抵强以不必然者为必然,遂使是非错乱。
4见于卷,章五。
q5i(音译“可尼”)为犬。天狼星座(天狗)即名“可尼”
,其主星称j k f“闪流”
(siri—)
,为冬夜最明亮之恒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