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章 情景真似转回在京城的时光

“我听老猎人说过,动物到了穷途末路的境地会留着一口气,若是贸然靠近,只怕会暴起伤人,我们今夜先回帐篷安歇,等明日起来再把野猪处理了。”

卢兴思从军时走南闯北,什么经验都有一些,刚打算上前看一看野猪有没有死透的卢修杰默默退了回来。

野猪身上钉着七八根木棍,只要不作死贸然上前,野猪就算还留有一口气,也没有办法伤人。

夜色渐深,沙漠里风渐渐大起来,就算身上穿着厚厚的棉衣,亦不能完全抵御入夜后沙漠断崖式降温的寒冷。

经过方才卢兴思镇静的指挥,加上这段时间卢兴思对困难的人能帮则帮,他在所有人心里稳重可信赖的印象已然立了起来。

既然他这么说,那只要不靠近野猪就没事,加上他们确实累了,各自散去回帐篷安歇。

翌日一早,卢兴思起了个大早,叫了几家人里比较强壮的男子商量着怎样把猪宰了。

一头野猪,正好每家都能分到四分之一。

卢兴思承诺把猪颈到猪头那一块给衙役,从衙役那里借来刀,几家人合力把野猪分成五大块,除了给官差的猪头,其余四家分别选用抽签的方式决定拿哪一块肉。

这样一来公平公正,抽签决定结果,避免有人想要的部位一样而吵起来。

各家领了自己的那份猪肉,在河边把血水洗干净,用之前买的油纸把肉包好放在推车上推着走。

新鲜的肉没有办法保存太久,就算是在沙漠,一日之内不吃掉,就容易坏掉。

好容易有新鲜肉吃,谁都不想浪费,晌午休息时,大家煮了几大锅的排骨粥,下些许的盐煮起来,香味直冲天灵盖。

剩余的肉,大家把猪下水洗干净分了,打算晚上的时候做猪杂粥喝。

他们从前在豪门中生活,自是不屑这些,可今时不同往日,有点肉腥味对他们来说就是美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