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三爷他强娶为上 佚名 871 字 5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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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色已暗,皓月当空。

燕王带着林知意前往城南,为避人耳目,他只带着四个亲兵,都是他信任的心腹。

还在半道上去成衣铺子换了身普通衣裳,到了城南的一家小酒馆,燕王就将珍藏的信笺给她过目。

林知意打开一看,本还有些不明所以,后就看出了关键:“这是……这是舅舅的信?!”

燕王笑了声,点点头:“你也知道他的小聪明?”

程家祖上是杀猪的,祖太爷参军得了点军功便迁居京城,因没什么读书天分,走的都是武学路子。

谁知道到了程鸣这儿就祖坟冒青烟了。

程鸣武学尚可,转头却去读书考试,还连中三元,被先帝钦点为随身侍笔。

他写信能模仿各种人的笔迹,却会在某些字上留下特殊记号,以表示信是他写的。

而这封信,笔迹虽是陌生,却在一个“见”字上留了个记号。

信上只有寥寥数字:我回京了,速来老地方见面。

林知意抬头,展露笑容,“对,先前他写给母亲的信也会用一用这样的小招数。”

只可惜岭南到京城距离甚远,舅舅他们又是流放的罪臣,一年能传一封信已是不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