噗呲!
铅丸撞击在鼻梁上,撕开薄薄的血肉,然后粉碎脆弱的鼻梁骨,至此柔软的弹丸开始发生形变,借着最后一点火药的余力,深深的嵌入到兵卒的头骨之中。
扑通一声响。
刚站起身的兵卒再次倒下,尸体正好压在他推开的那具残尸上面。
一看就知道这是个要强的人,就算是死也要压在别人的身上,绝对受不了人家压着自己。
扑通——
扑通——
紧随着这名兵卒的后面,又是十数人失去生机瘫倒在地,还有的更多人受到铅丸眷顾,鲜血淋漓捂着伤口嚎叫。
轰隆隆——
轰隆隆——
轰隆隆——
但很显然,他们的嚎叫不如马蹄声响亮,效死营精骑终于杀进来了!
快马轻刀,疾驰而过,借着胯下战马的速度,效死营军士或是将战刀横在马鞍侧面,或是手持着对准敌人的脖颈要害。
刹那间错身而过,一个脑袋冲天而起,半个身子被刀锋劈开,手臂肢体丢弃各处……
这种杀敌的方式省心省力,但就是比较埋汰,到了战后不好收拾。
所以冲在最前面的效死营军士,更惯用长达一丈的枪矛。
双手握持接着,随着战马的冲刺,将一个个胆敢挡在面前的敌军,像是串肉串,串糖葫芦一样。
将拦路的兵卒洞穿刮在枪尖枪杆。
等串够了三四个提不动了,再用力甩开丢弃,任由马蹄践踏成肉泥。
不到一盏茶的时间,整个城门洞里面,便已布满了尸骸血迹,除了几个被钉在墙壁上的尸体以外,再也没有一个站立着的朝鲜兵卒。
随后不久。
周德兴瞪着一双虎目,催促胯下战马冲出城门洞。
左右大概环视一周,找准一个敌军最多的方向,带着两百亲兵便立即扑了上去。
虽然如今的周德兴已经年近五十,可身为大明淮西二十四将之一,纵然已经年迈其个人的勇武,也是寻常军士仰望般的存在。
身披三层铁甲,一柄长槊在手,在战场上横冲直撞,无一个能在他手中撑过一合!
随后厮杀逐渐激烈,因为关隘之中的街道狭窄,效死营军士与朝鲜兵卒挤在一起,导致战马再难迈开脚发起冲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