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熊的垂死挣扎,对老虎形成限制,给了叶千帆再开一枪的机会。
事实证明在厉害的猛兽,面对枪械的时候,也只有饮恨西北的份。
叶千帆把老虎和狗熊扔进城市,觉得今天的收获已经够多了。
上天有好生之德,给动物们一条活路,以后没事再来收拾它们。
叶千帆看看天色尚早,回到城市里,来到市里最大的图书馆,找些有用的专业书籍,补充一些知识。
叶千帆看书,简直就是一目十行,关键是一扫而过,还能将里面的内容印在脑子里,并且完全理解。
他觉得要是上学的时候有这个水平,世界上所有的学府,肯定是随便挑。
那些学校为了要他,估计人脑袋都能打出狗脑袋来,这才是绝世天才啊。
城市虽然处于镜像状态,但是钟表一直在运作,依然可以计算时间,只是时间不会流逝罢了。
叶千帆看了两个多小时的书,已经是最优秀的建筑师和厨师,心满意足的回到外面。
他在靠近村庄的时候,从城市里的农村弄了一辆板车,把狗熊放在上面,大摇大摆的退回来。
村里人看到大狗熊,一个个惊讶的不得了,像这样的猛兽,猎人都避之不及,更别说是猎杀了。
“一会我把狗熊扔在家门口,谁想吃肉就自己割,千万不要和我客气呀。”
叶千帆一边走一边宣扬,也是让大家知道他的勇武。
甭管到什么时候,一个拥有强大武力的人,都会被大家敬畏,可以省去不少麻烦。
大家的目光都被狗熊吸引了,谁也没注意推着狗熊的板车,和大家知道的完全不一样。
叶千帆弄出一张大案板,把狗熊扔在上面,将四只熊掌和熊胆取走,剩下的大家随意。
狗熊的肉,实际上不好吃,但是在这个饭都吃不饱的世界,有的吃就是好的。
村民们还是淳朴,每家只是割走一块熊肉,没有人想要全部拿走。
“少爷,外面的狗熊是你打死的,你怎么能做这么危险的事呢。
狗熊那么凶残,万一少爷要是受点损伤,可怎么办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