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衙里一个人都没有,明镜高悬四个大字显得肃穆庄严。
厉行在县丞的案几上看到了那人的判决书。
原来他叫胡勇,是本城守将。
由于通敌叛国,害三万大军惨死,被判处凌迟。
如果他叛国,为什么还要带领部下战斗到最后一刻?直接开城门不就行了?
这显然是个很大的疑点。
可是,这个案子惊动了刑部,还是皇帝亲自判的凌迟,那一定是证据确凿才对。
厉行仔仔细细翻看了一遍卷宗,有胡勇跟敌军来往的书信,也有探子的证词。
人证物证俱全,根本没有翻案的可能。
再说,事情已经过去了几百年,想调查也无从下手。
这事不好办啊。
厉行在县衙里转了一圈,并没有发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
直到他走到牢房门口时,停住了脚步。
如果胡勇真是被冤枉的,或许在关他的牢房里能找到一些线索。
县衙的牢房并不大,也就能关个几百人。
死牢在最里面,墙壁有两米多厚,里面没有床铺,甚至连窗户都没有,关上门就黑得伸手不见五指。
在这样的环境,估计关上几天就得崩溃。
厉行拿出高光手电筒,把死牢仔仔细细看了一遍。
除了地上有一些凌乱的稻草,就是干涸的血渍,什么都没有。
不应该呀。
假设这是一起冤案,那么胡勇被抓一定是在他没有任何防备的情况下发生的。
那么,他想传递信息就一定是在牢里。或者是法场?
厉行急匆匆向法场赶去,凌迟的现场十分惨烈,整整三千三百五十七刀,一刀不多,一刀不少。
从胡勇被带上法场,到最后凌迟而死。
这期间他都戴着重枷,且有重兵把守,没有任何机会与外界接触。
如果有机会留下线索,就只能是死牢。
厉行再次返回死牢,几乎把每一寸墙皮,每一分地板都检查了一遍。
终于,在一片血痂之下,看到一行歪七扭八的小字:
“叛国者,潘文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