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卫抬枪就要刺,金圣说:“让你们将军下轿来,打得过我这走南闯北的买卖人,我才认他是将军!”
张先来西南之后几乎是处处碰壁,早就是一肚子的气,哪里受得了金圣这样的激将。
他从轿中出来,一瘸一拐地走上前,拿过护卫手中的尖枪,杵在地上:“早就听闻,西南的商人地头蛇,今天见了,果然名不虚传!来!本将军今日就跟你比上一比!”
金圣早早立在地上,对着张先鞠了一躬,纳头拜倒:“小民金圣,今日终得将军一见,死而无憾!实不相瞒,在下从小习得三脚猫的功夫,在这西南,找不到对手切磋,每每技痒。听闻将军骁勇善战,一套剑法虎虎生威,早就萌生了能向将军请教,切磋的念头。但是将军府的门槛,其实我这样商贾之人能够登的,适才言语多有冒犯,其实只为得见将军一面,还请将军恕罪。”
“你以为我们将军是什么人?随随便便谁想要见一面,就拦轿子,出言奚落?我们将军脚受伤,坐轿出行,还能为了你这泼皮,当真对战一场?想得美!”张先身边的人说着就要上前驱赶。
张先伸手拦住了他:“不必。既然这位金商人想要比,不妨满足他。刚好我的脚受了伤,也不算赚他的便宜。”
说着,张先把手中的枪扔给了金圣,重新接过一把:“来吧!”
来看热闹的平民百姓围成一个大圆圈,将金圣和张先二人围在圈内。金圣接过枪,又行了一礼,便提枪而上。
二人你来我往,缠斗开来。
一开始的时候张先并没有把这个叫金圣还是银圣的放在眼里,有些轻敌。但是几招下来,发现这个金圣净是个有本事的,便渐渐来来兴致。他脚上有伤,只能发挥个三四成,那金圣却是全力以赴。一招一式拆解开来,两人足足过了二三百招,最后还是张先一个虚晃,将金圣掀翻在地。
金圣一下子没有了之前的傲慢,五体投地地跪在地上,咚咚磕起头来。
“将军功夫出神入化,虽有脚伤,也在草民十倍百倍之上,草民佩服!”
张先看着匍匐在地的金圣,一方面是欣慰:通过自己的本事另一个原本看不上自己的人深深折服,这种成就感和满足感是无可比拟的。恰巧可以弥补他在西南的这些缺失。
另一方面是欣赏:一个商人,竟然身上有这等功夫,这个叫金圣的,大概是个好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