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来了。
收购这两家工厂时,某田与市委签署的合同当中明确写明。
【乙方(某田公司)聘用工人必须优先在当地招聘,并且必须保证厂内职工半数(或以上)职工为东大职工;如有违背,则甲方(江东省省委、泉城市市委)有权提前收回给予某田的所有利好政策】
得知霍氏的操作,某田总裁恨得差点没有咬碎一口牙齿。
“该死的霍家!该死的China佬!”
霍氏的这一操作,等同于是一棍在敲在某田公司七寸上。
不过事实证明,某田公司总裁生气早了。
因为伴随着霍氏发布的一纸公告,就连愿意留在某田、剩下的三成员工,又离职了两成……
这既是霍氏的一次小胜利,也是某田没有提前做好背调的反噬。
在八十年代初,咱们东大老百姓生活压力还没那么大,爱国教育也跟得上,但凡上过几天学就知道在1931年9月18日发生在东大的那次历史事件。
小日子当年都跑家里来欺负咱们,老子/老娘凭啥要为他们卖命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