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服是林蔓给他选的,同款的两件都买了,一件是他现在身上穿着的,还有一件米色的,口袋上同样用篆体写了个“胧”字。

很简单的款式,胜在口袋上面的两个小字,这个小心思一下就抓住了林蔓的眼睛,这衣服价格不算贵也不算便宜,三百多一件,林蔓当即就买了两件,因为周隐穿在身上太合适了。

这衣服林蔓有段时间没看他穿了,他的理由是,平时干活没必要穿,穿了容易弄脏弄坏。

今天看他特意穿上了,林蔓心里有些感动,这明明是个糙汉子,但是对着自己时心思却很细腻,处处为她着想。得夫如此,还有何求?

见她愣了神,周隐眼眸一闪,双手环住她的腰,“你还要看我多久?”

被戳中了,林蔓脸热嘴却硬,“我老公,想看多久就看多久。”

周隐低笑道:“你不饿吗?”

这个问题很危险,答错的话,林蔓真的要饿很久的肚子。

所以她选择老实回答:“饿了,去吃饭吧。”

“走吧。”周隐牵起她的手,与她十指相扣,出了出租屋,走到工地旁那块空地取车。

林蔓上了车,却不解:“怎么还要开车去?在这附近吃不行吗?”

周隐启动了车子,缓缓驶出那块空地,“附近的东西吃腻了,你陪我换换胃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