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小巷尾,太阳的余晖映在墙壁上散射出,熠熠生光。
打开房门看到衣服裤子被番茄汁浸湿的杨秀光躺在地上,迦南扶额想要转身离开。这么明显的苦肉计忽悠谁呢,要不是任务目标是他的话,一点都不想搭理。
“喂,醒醒!”
迦南把装睡的某人拖进了院子中,看着成一条线扭扭曲曲的红色印迹,越发觉得像凶发现场,于是故意把杨秀光往有棱角的地方磕磕碰碰。
把他拖到了床边,见他还不“醒”来,便去解他的衣服。
刚摸到第一颗扣子的时候,杨秀光便颤颤的眨了眨眼,好像刚刚苏醒的样子,虚弱着声音道,“是你救了我吗?”
“是你让你被我救了。”迦南认真道。
杨秀光的眼睛眨了眨,纯洁无辜又楚楚可怜,“无论如何,救命之恩,都该以身相许,以后我就是你男朋友了。”
真是太会碰瓷了,迦南决定……以后她也要这么做。
在杨秀光住在这里的时间,迦南简直舒坦极了,家务全被杨秀光承包,更重要的是拎菜的体力活也有人干了,看着满头大汗狼狈不堪的某某,迦南满意的点了点头。
“啊,你怎么买了这么多大白菜?什么时候能吃完啊?”看着手上拎回来的四五颗白菜杨秀光哀叹,自从他赖在迦南这里之后吃的全是白菜,做梦都变成白菜了。
迦南这次的职业是个画家,一个落魄的画家。迦南来了之后比之前过得好点,但她也不是一个好画家,画的东西太逼真,太过于严丝合缝了,以至于她的画等于生活而没有高于生活,就称不上什么艺术了。
“听说你最喜欢画大白菜?”
“是的,因为大白菜是白菜之王。”
“为什么?”
迦南在心中仔细的描绘着白菜的样子。
“你没有发现吗,白菜与同属芸薹属的其他蔬菜相比,没有自己特殊的味道,让你能快速的分辨食材,于是就不会出现喜欢的人喜欢不喜欢的人就不喜欢了。正是白菜它没有特殊味道,它能包容一切口味,食客可以根据自己的口味做变化,每个人都找不出不喜欢它的理由[1]。”
他戏谑的笑道,“这样,你是不是也会包容我啊!”
她微微抬头瞄了杨秀光一眼,只见他的下巴在笑声中不挺的抖动。
“这么好笑吗?”迦南似乎随口问道。
杨秀光本来想继续笑,又戛然而止,“这也……的确没什么好笑的。”
他在回去的路上相当沉默,他一直坚持的绅士原则也在沉默中消失于无形——没有坚持先送迦南回家,没有帮迦南拎装着白菜的袋子,就这样到了他的家门口,他道,“你简直是个榆木疙瘩,其他女人都讨好我来让我高兴,你却总是不会欢声笑语。”然后立即将房门关上。
习惯了浪荡怎么受得了认真,何况本来就是一场戏而已。
他开始疏远迦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