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清婉以前还只觉得这孩子是穷怕了,没吃饱过饭,所以每次她看着幼弟狼吞虎咽的时候,总有一种心疼的感觉。这样狼吞虎咽,眨眼之间便能把半桌菜吃光,食量确实有些吓人了。
老话说,半大的小子吃穷人。若不是她做起生意挣了些钱,光靠种田为生的话怕是养不起这家伙了。
这么想着,陆清婉不期然地想起了上辈子的这时候的事,心间有点酸涩。
她出嫁了之后,幼弟被送到了两个叔伯家,整整两年的时间个子一点儿也没长,面黄肌瘦单薄得跟层纸似的,吹阵风便能吹跑了。
每月她也苦熬着日夜兼程地拼命做最廉价的女红,挣几十个铜板买肉给他吃。那时候他还总说自己吃不惯肉,吃多了会拉肚子,让她带回去自己吃。
谁知他却是最爱吃肉不过了,当年说闹肚子,也不过是不愿看她过得那么艰辛。
陆清婉想到这里,眼睛便酸涩得厉害。
陆清石啃着鸡腿,看着光盯着他看半晌不说话的长姐,看她眼里淡下去的落寞,隐隐泛着水光,陆清石鼓鼓的腮帮嚼了嚼不动了,有点儿呆愣且无措地呐呐道:“不吃肉就不吃肉,姐姐,别生气。”
他那小胖手收了回去,把啃了大半的鸡腿放到了盘子里。
难不成是他实在胖得太厉害了?
陆清石扁了扁眼睛,垂头摸了摸自己圆圆的肚子。
他这样的个子不算胖了,顶多比较壮而已。肉……肉确实吃得多了点,姐夫吃得还不够他多。全家最能吃肉的便是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