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为了保住她和母亲,才选择用死亡的方式跳下楼。
而她手腕上的疤,就是她当年为了拽住父亲的手,伸手弄碎玻璃,被玻璃割断静脉血管。
她那年相当于“死了两次”,父亲牺牲自己保下她和母亲的命,这是第一次。
被玻璃割断静脉血管,这是第二次。
她好不容易捡回来的命,怎么可能葬送在那些霸凌者手中?
她要活,必须活。
哪怕被骂“坏种”。
后来母亲带她离开南城去江城,“宋晴”改名“宋瑾”,抹去她过往所有经历,让她“重生”体面的在江城活着。
如今宋瑾想了想,难怪高越当年那么恨她,因为时家救了她,她却差点毁掉时家。
现在倒好,她又开始连累陆征和陆家。
走在平江路的小道上,宋瑾脱下大衣,任由冷风吹在身上,沿着那条河慢慢的走,再次路过苏锦记,不知不觉间都快走到拙园;这时候一辆车行驶到她面前,主驾驶车门打开,陆征下车将她紧紧抱住。
雪化后的空气有股草泥的味,被陆征抱住的这一刻,宋瑾闻到一股很好闻的檀香味。冰凉的手很自然的伸到他大衣里,脸又刚好贴在这个男人的颈窝,热息全部喷洒他脖子上,两人的身高差能很轻松的吻到他的脖子。
仅几天没见,却有种分别很久的感觉。
是她先主动亲吻的陆征脖子,这个男人的吻才一发不可收拾的压在她唇瓣。
无人的街道,宋瑾仰头任由陆征亲吻。手中的大衣落在地上,顾不得去捡,搂上他脖子,紧贴他伟岸健硕的身躯,呼吸随着吻的深入越发粗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