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子说来有些讽刺,但是却是这是物理课征的事实。
也的的确确不是我没有任何证据瞎猜的,而且我是做警察的。
凡是都需要讲证据的,不是随随便便瞎猜就可以的。
那样子的话会显得很不负责任,而且也不是一个警嚓该干的事,更不是我该干的事!
所以说,我还是没有妄自下定论,虽然这个案子已经非常的清晰了,但是还有很多很多的细节还没有彻底的查证,一旦查证就能证明我的猜想了。
也就能证明我不是妄自猜测的了,一切都需要时间,不算太长的时间。
我相信小于用不了多久,就可以摆平,甚至是不需要我出面,我需要我帮他做什么,他一个人都能搞定。
我甚至可以直接肯定了,这个案子就是乌龙,就是他金盛自编自导自演做出来的一场恶作剧。
就是这个金盛不知道为了什么,或者说是有什么原因,才做出来坑他老爹的一场戏。
虽然我不清楚为什么,也不明白为什么,也不知道为什么,但是我能非常费颤抖个肯定,这个案子,不需要我去查了。
再查下去都是徒劳的,都是浪费时间,当然,这样说的话可能显得我很不负责任。
万一这个金盛真的被绑架了怎么办,那我岂不是吃不了兜着走了?
那我的饭碗岂不是要丢了?而且,如果绑匪一旦真的急眼了,把金盛撕票了的话,那我的生涯岂不是到此就可以彻彻底底的不圆满的结束了?
当然不是,我如果没有十足的信心,或者说是没有万分的把我的话,当然不会做出这么傻乎乎的事。
这种天真的事,当然也不会发生在我的身上的,我也没有傻到这种地步放着被害人安慰不管不顾,从而跑去待着啥也不干,这是愚蠢做法。
这也是莽夫的做法,我这个人就是这样,没有十足的把我和万分的信心的话,是坚决不会妄自猜测。
或者说随随便便的去做一件事的,尤其还是在办案这种事情上,这是容不得有半点马虎的事,不允许我瞎胡闹的。
当然,我也不会去瞎胡闹,更不可能去下胡闹,不可能一点责任心都没有。
不能一点儿不负责任去做一件我自己都不敢打包票,我自己都不敢确定的事。
正是因为我确定肯定已经非常的肯定这个案件到底是什么样子的,所以我才敢于下这种结论。
赶在这个时候忽然袖手旁观,一来是出于我的经验,不是我自己高傲甚至不是我自己膨胀了。
我这个人入职多年,大大小小的案子破获的没有千起,也有八九白场了。
小道芝麻蒜皮的邻里纠纷,大到令人发指的连环杀人案,抢劫案,防火杀人案。
可以说什么样的案子我都搬过,什么复杂的案子我都搬过!
而且很多很多的案子我都已经从中吸取了经验,也可以说我就是被这么多案子给活活的硬生生的磨练出来的。
所以说,在这个方面,我确确实实的有一点点的经验,起码比上不足比下还是戳戳有余的!
所以说,在这种案子上,我早就一眼看出了端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