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于算是直接摊牌了,我装模作势的往前一步,拦在了这个李姓的管理人员身前。
没想到我这个试探性的动作,却彻底吓到了这个李姓的管理人员,他瞪大了眼睛,下意识的后退了一步,眼神有些飘忽,嘴里结结巴巴的说道:“不……不是我,我没有偷车……”
“你这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吗?我又没问你偷车的事,你怎么知道我是来查那辆车失窃案的事?我刚才好像只是问了你黄老板的事以及员工有没有离开过的事吧?对了,你怎么知道黄老板的车子被偷了?难不成,是你……偷的吧?”
小于这是很明显的连唬带吓,为的就是让嫌疑人间接承认某些事实。
这是审讯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手段,在犯罪心理学上讲就是套路形办案,术语叫:心里敲击术!
通过嫌疑人做贼心虚的心里,有意无意的把话题往案件上扯,让犯罪嫌疑人以为警方已经知道了些什么,但是并不明说!这样一来,做贼心虚的嫌疑人就会下意识的否认一些事情,但是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晚了,因为警方并没有明说那件事,他自己反而先承认了!
“抓走!”
在李姓管理人员反应过来自己说漏嘴的同时,我一声令下,小于已经拿出了手铐,在他即将想要往外跑的时候已经给他铐上了。
我实在没想到,我没有感觉到这个案子居然到这里就有了些进展,丝毫没有费任何力气。
但是小于的办案过程也令我惊讶,虽然说这个案子非常简单好破,但是一般人接手这个案子后,从取证到口供在到找线索推理,最后找到真凶的时候,起码得用三五天的时间。
而他,仅仅用了两天!办案过程,取证细节丝毫不拖泥带水,虽然有的是多余的,虽然有些是不必要的,不太关键的,但是他的办案过程还是几乎围绕着重点来展开的,有些不必要的过程虽然没有也是新人不可避免的。
总得来说就是一句话,经验不足。
我始终相信,也乐意相信,小于的头脑以及很多东西都非常适合这一行。他好像天生就是为警察而生的。
如果再给他些时间,再给他些案件。我想他会做的更好,以至于不用到我这个年纪,他的办案手法就可以完全超过我,而那时候,也就到了我该退休的时候。
现在我只要给予小于足够的新任,相信他任何事情都可以做的好,任何案件都可以破!我想他的信心会越来越足,用不了多久,就能成为警队最强的骨干核心!
把这个李姓的犯罪嫌疑人带回警局后,他承认了犯罪事实。
可能是他真的跟看起来那样,憨厚老实,所以进了局子后,也就彻底坦白了。
据他交待,修理钥匙的那个消失的员工是他的亲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