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班坐了回去,我跟杨昌盛对视一眼,我让杨昌盛来说吧。
杨昌盛站起来,拿起了一杯水,以水代酒喝了一口,接着告诉大家伙:“我们是市公安局的,这次把大家伙找来,是有一件极其恶劣的刑事案件,可能与你们有关现在需要调查一样,希望诸位配合。”
刑事案件?所有人一时间都呆住了,这里有十几个人,乱糟糟的,都开始公然讨伐领班这是什么意思,不是说好了要加盟的吗?他们有的钱都拿过来了,结果到最后却变成了这个样子,这说不过去啊。
领班急忙安慰这些人的情绪跟他们解释这些都是警方的意思,他也是配合警方,他们也不是不知道,所有的公民都有权利和义务配合警方的检查。
我看这些人的情绪不满的比较高,认为领班打扰到了自己的正常工作,都起身准备走,我上前一步拦住了他们的去路,告诉他们这次是一件例行检查,我希望他们配合,不要让我们为难。
这些人并没有因为这就停下来反而往我身上贴了过来,告诉我警察就了不起了,警察就可以欺骗老百姓了,警察就可以想做什么做什么了?
我们这不经他们允许便擅自将他们欺骗过来也是违法的,他们的时间比我们警察还要宝贵,哪里有时间再这里耗,有什么时候快点问,问完他们就得走。
我看了杨昌盛一眼,真心没想到这群人竟是这样的人。
现在不是计较这些的时候我也懒得跟他们计较,便直接问他们:“你们中谁都参与过几年前的D市大约厕所的那下水道的建设吧?”
领班提了一下代号这些人才明白,他们点了点头,表示都参与过。
我让他们都站起来,根据监控上凶手的身高来看,我把目视不满一米七的人都给筛选掉了,让他们先回去吧,他们没事了。
这群人走了之后,那些高于一米七的,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也不知道做什么好了。
我告诉他们,根据我们掌握到的情况,凶手的身高在一米七五左右,刚刚那些人不具备作案的身高,理应排除,他们都符合。
我让剩下的这四五个人坐下,之后问他们都是什么工作。
这些人都回答了,有说在政府部门工作,有的说在一些丝绸厂工作,还有烧锅炉的,各种不常见的工作都有。
我又问他们谁有本月2号的不在场证据,也就是他们二号的时候是一直处于别人的眼皮子底下的,只要有都可以说出来。
一提起不在场的证据,这些人就有点不知所措了,好像没人能拿的出来不在场的证据。
我怀疑的问:“你们都没有不在场的证据吗?”
这些人对视一眼,有人厚着脸皮站了起来跟我解释,他们有不在场的证据,只不过这个不在场的证据不在他们这儿,而在一间发廊。
经过我跟杨昌盛的深问,这些人终于承认2号的时候,他们都在一间发廊找小姐,发廊的小姐可以给他们作证。
我在审视他们的时候这些人的脸色都有点不太好看。
杨昌盛指着他们:“你们所有人都去找小姐去了?”
这些人都点了点头,承认,他们做的工作基本上都有联系在加上以前认识,关系还算不错,有时候有什么活动都是一起去的,那次就是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