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无名童尸

我的变态左手 凤铭 2458 字 5个月前

昨晚,受闫洪涛邀请,我陪师傅参加了市局刑警队的元旦聚餐,聚餐结束时,师傅已经喝的有七八分醉意了,我打车将师傅送回家,跟师娘一起把师傅安顿在床上睡下后,便独自回了档案馆宿舍。

今天一早,我打卡上班后,便立即来到档案存放区,根据昨晚宋国良提到的案件信息,那个6岁男童的案子,应该是发生在五年前,根据时间来看,这个案子的档案,应该存放在三楼的已结案件区。

果然,很快我便在三楼,找到了这个案子的原始档案资料。

根据案件卷宗记录,五年前,也就是2019年1月1日,这天是元旦假期的最后一天,警方接到群众报案,几个晨练的大爷大妈,在公园一处隐蔽的树林里,发现了一个男孩的尸体。

时任市局刑警队重案组组长的闫洪涛,立即带队来到案发现场,技侦科主任宋国良,和法医科主任艾萍皆第一时间随队前往案发现场。

众人赶到现场后看到,一个年龄大约6、7岁的男童尸体,被裹在一张毯子里,这张毯子看起来不是很新,但却非常干净,如果凑近仔细闻,还能闻到淡淡的洗衣液清香,孩子身上穿着一套帅气的牛仔套装,脚上穿着运动鞋,两只手放在胸前,手里还握着一个玩具车。

根据现场情况,众人很快判断出,这处树林并不是第一案发现场,只是凶手的抛尸现场。

随后,法医艾萍和助手对孩子的尸体,进行了初步检验,判断孩子是被勒颈窒息而亡,死亡时间应该在24小时之前,同时还在孩子的身上,发现了深浅不一的淤伤痕迹,但这些淤伤并不是在孩子死亡时造成的,根据颜色判断,这些伤痕的形成时间不同,孩子生前,应该长期遭到过殴打虐待。

同时技侦专家宋国良,还在案发现场的地面上,发现了两种不同的脚印痕迹,并由此判断,至少曾有一男一女两人,曾在案发现场出现过。

办案经验丰富的闫洪涛等人,很快通过分析,得出了三点结论:

第一,这个案子很可能是熟人作案,因为通过抛尸现场的情况来看,孩子的尸体,不是被随意丢弃在树林中的,凶手杀人后表现出了明显的悔恨心理,而且可以看出,他们非常在意这个孩子,抛尸前,不但给孩子穿戴整齐,用干净的毯子将尸体裹起来,甚至还将玩具车放在了孩子手中,这应该是孩子生前最喜欢的玩具。

第二,这个案子的嫌犯很可能是两个人,而且是一男一女两人,这属于搭档犯罪,在搭档犯罪中,通常两名罪犯之间,会存在主从关系的特点,也就是说其中有一人是杀害孩子的主犯,另一人是协助其完成作案的从犯,这个人可能是自愿,也可能是受到胁迫。

第三,孩子身上的淤伤情况表明,他曾长期遭到殴打虐待,一个年仅6岁的孩子,出现这种情况,遭到父母家暴的可能性最大。

根据以上结论,闫洪涛很快给众人,做出了下一步重点行动部署:

首先,刑警队众人,要立即与当地民警派出所配合,通过排查失踪人口记录,和重点区域摸排走访等方式,尽快确定受害者身份,因为从刚刚分析的三点结论来看,只要能找到孩子的真实身份信息,恐怕就距离找到本案的凶手不远了。

其次,对公园的工作人员和群众,展开全面走访调查,看是否能找到其他目击证人,同时仔细调查公园各处监控,不能放过任何细节性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