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说,有钱真的是可以为所欲为,至少,在大多数时候,是可以畅行无阻的。
周泽自觉是个俗人,俗人最典型的标签是,绝对不会跟钱过不去,所以他的选择当然是拿钱唱歌。再说,这可是轻而易举就到手的三十点荣耀值啊……
周泽登台的时间比他猜想的要晚了半个小时,因为贺风突然请假,小酒馆今晚的演出不得不延后了半个小时。
甘大成倒是老老实实地作为第一位歌手登台,大概是之前就已经受到了消息,更有可能是贺风出面对付周泽给了他足够的底气,他一改中午在火锅城的那种尖酸刻薄,没有流露出太多的情绪,而且在台上的演唱也稳定得多,算是正常发挥。
但这并不能非常有效地调动起客人们的情绪,毕竟贺风和窦静都不在,小酒馆今晚的演出阵容亮点真的不多,整个演出也乏善可陈。
相比起来,周泽反而成了最受欢迎的那一位,当周泽拎着吉他上台时,台下的掌声似乎都要来得更热烈一些。
周泽做好,摆好驾驶,台下就有常来小酒馆的熟客吹了一声响亮的口哨:“来一首《织毛衣》!”
“今天有个土豪承包了我今晚要唱的所有的歌,但是这位朋友,你的运气不错,她刚好也点了这首歌。”
周泽朝着离舞台不远的谭幼安挥了挥手。
按理说,像谭幼安这种愿意花三千华元来点歌的客人,完全是有资格进入VIP行列,但有钱人的思路你真的还猜不到,明明就在二楼给她留了好位置,可她偏偏就不上去。
谭幼安无奈地耸了耸肩,又指了指周泽面前的录音笔:“记得录音!”
她身边坐着两个和她年龄相仿的女性,看样子应该是她的朋友,此时正捂着嘴笑了起来。
“学姐,土豪是什么意思?”其中一个圆脸姑娘有些不解的问道。
“唔……大概是说我有钱吧。”
另外一个大眼睛的姑娘关注点则是周泽身上:“这就是咱们林教授家里那位喜欢的歌手啊?还真年轻。”
“据说还是高中生。”谭幼安回道。
“这么厉害,高中生就能写歌了?”
两位姑娘惊讶地讨论了起来,但议论声很快就戛然而止。
因为,周泽开唱了。
第一首歌自然是大受欢迎的《织毛衣》。
歌词刚刚唱完一句,酒吧里立即爆发出欢快的回应,每当“傻-逼”那两个字即将要唱出来的时候,台下的客人大多跟着合唱了起来。
很多新来的客人起初还不理解为了那些老顾客热情这么高涨,而且相比于之前演出沉闷的气氛,现在简直就像置身一个小型的演唱会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