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安利

娱乐圈分手头条 墨瞳 2068 字 10个月前

紫玉:“我不卖钱,我就想收藏,毕竟是我姐妹的第一个明星老板,一切都是为了姐妹!”

紫羽:“……”

花儿:“……”

好冠冕堂皇的理由。

于苗苗:好清新脱俗的马屁。

小仙女:“!”

小仙女:“我错过了什么!你居然是李忆之的助理!”

小仙女:“我的天,劳资就是芝士,求签名照,求报大腿!”

于苗苗是真的没想到宿舍的姐妹群里,还潜藏了一位自己老板的粉丝。

本来是她应该向姐妹们各种安利自家老板的优点,结果被这位狂热粉丝抢了先。

不仅如此,狂热粉丝还向她各种打听自家爱豆的喜好,事无巨细,就差问爱豆的小裤裤是什么颜色的了。

弄的于苗苗开始思考,暴露了自家老板的做法到底是不是正确的?

“愁眉苦脸的干嘛呢?”刚结束一场拍摄的李忆之问于苗苗。

“之之姐,我跟我朋友说了我的老板是你了。”于苗苗把手里的热水袋递给李忆之。

“说了就说了呗。”李忆之接过热水袋抱在怀里。

“她们想问你要签名。”

“签名可以啊,有空的时候随时可以签。”

“其中一个是你的粉丝,跟我各种打听你的喜好呢。”

“能说的就说,不能说的就……”李忆之抬起头看着于苗苗:“不能说的你就懂的。”

一开始应聘工作的时候,就签了保密协议,作为助理,自家艺人的很多事情是不能随便透露出去的。

李忆之说的这话,其实也是变相的在提醒于苗苗,不该说的话,就不要说。

“嗯,这个我知道。”于苗苗点了点头,入职的时候签的协议她没有忘,也知道协议具有法律效应,她都懂的。

况且之之姐人这么好,对自己也这么好。

“知道就好了,唔,这个天气还是好冷啊。”李忆之抱着热水袋缩了缩身子。

“那要不要把羽绒服穿上?”

“算了,等会儿又要开拍,一穿一脱的容易弄乱造型。”

李忆之话刚落音,就有工作人员过来对她说:“忆之姐,我们要开始下一场拍摄了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