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记忆,在儿子杨炯面前,杨西施是有绝对的权威的。说起话来,很有气势,让人不知觉地顺从。就是上次开肉铺子,也是杨炯用了自食其力的借口,得到杨西施的首肯后,才开始行动的。不过,杨炯还是决定试图争取一下,毕竟成家负担重,光棍还是要快活一些的。
“孩儿就依娘的意见办。不过孩儿也认为,婚姻是大事,还得看看买来的媳妇身体好不好,抑或人品好不好。就怕身体有暗疾,还有不孝顺。买来养一段时间,再看看身体如何,心性如何,特别是看看跟娘对付不。娘看如何?”
虽然有些诧异杨炯的话,因为平素这个呆儿子可不爱说话,不过却被杨炯说得有点动心。
“炯儿说得也有几分道理,那就买来先养着吧!”杨西施最后一锤定音。
随后,杨西施说了会闲话,拿起胭脂水粉,撇下杨炯进了里间的卧房。杨炯也没说啥,因为知道,杨西施这是去梳妆打扮去了。作为一名暗娼,杨西施对业务工作的态度是端正的,对自己的容颜很注重维护,难怪恩客始终不断。这也是杨炯能被拉扯长大的经济支撑。根据这具身体的记忆,杨炯在物质生活上就没苦过,从来就没挨过饿,肉也没少吃,不然现在的这副身板怎么长得出来。上回整理买回来的铺面时,杨炯用棺材店遗落下来的尺子量了量,又转换着算了算,大概有后世的一米八多。嘿嘿,妥妥的大长腿!
杨炯出门给杨西施买了几个热烧饼,然后回到肉铺做晚饭吃。晚饭过后,趁着夜色,杨炯又溜回了杨西施的住处,躺在原来睡的床上半睡半醒打着盹。因为对自家熟悉,杨炯动作熟练轻柔,杨西施竟然没有发现。
门轻轻敲了三下,恩客来了。
一阵调笑声过后,房间灯灭了。风云济会,
鱼水相谐,动静有了。
疾风劲雨过后便云销雨霁,动静没了,灯又点着了。
恩客走了,又是关门声。
杨西施栓好门回房间睡觉去了。
杨炯从床上轻轻起身,翻墙偷偷跟上这名恩客。入夜已深,街道上除了偶尔的零落灯笼,只余一片漆黑。跟到一个巷口,发现附近没有什么动静,杨炯迅速贴上去,一手掌击恩客的后脑勺,一手揽起他的后腰,把瞬间昏迷的恩客放在靠墙角的屋檐下。
死胖子!想着这个胖子刚从自家出来,杨炯就窝火。本想踢上几脚,想了想,算了,便把胖子的荷包给顺走了。让你这么晚不回家!
估计只是昏迷几个时辰,再者也不在巷子中间,被踩死的可能性也小。杨炯是心安的,离开时大摇大摆,想着马上回去睡觉。早睡早起,杀猪卖肉,要做个快乐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