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旷的平野上响起了响亮的火枪声。
弥漫出一股股烟气,空气里到处都是硝烟的味道。
“嘶!嘶!嘶!”
远在一里外的八旗兵,竟然有人栽倒在了驰骋路上。
如果是一个两个还有可能是马前失蹄,满桂根据经验判断,最少栽倒了二十几名八旗兵。
整整二十几名!
那就不是马前失蹄了,就是乡勇们手里火枪的威力。
射程也太远了。
这可是足足一里的距离。
最让大军头满桂压制不住内心情绪的是,这种鸟铳的精准度也太过惊人了。
一般的鸟铳,打上十枪也不见得能够中一枪,中的那一枪还是运气。
满桂在海上的时候,就注意到了这支乡勇的奇怪编队,一百二十人为一个基础战斗聚落。
刚才开枪的乡勇也就是一百二十人,打死了二十几名八旗兵,命中的成色达到了五中一,未免太吓人了一些。
朱舜如果是辽东边军的一名将领,凭借这一份战果,足够成为一名千总了。
“砰!砰!砰!”
“砰!砰!砰!”
交替开火的速度很快,就在满桂怔住的片刻,一共开了四枪,打死了近乎一百名八旗兵。
还没有接刃,八旗兵已经战死了五分之一。
满桂戎马了二十几年,什么样的阵势没有见到过,今天的这一幕,让性情坚硬如钢铁的他,都开始怀疑自己的眼睛了。
怀疑自己的眼见为实。
也有些恼怒自己的刚才的行为,楞在原地作甚,赶紧带着恩公离开这里才对。
八旗兵马上就要冲进乡勇的军阵了,手里没有长枪的他们,射击的再远,枪法再准,只是一群待宰的羔羊了。
冲过来的八旗兵,已经彻底红眼了,在辽东与明军交战了这么多年,从未吃过这么大亏。
简直就是奇耻大辱。
还没交战就被明军射杀了将近一百人,这件事要是传出去了,他们肯定会成为整个女真的笑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