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清脆的声音,一度在欧洲战场,让美国士兵很倒霉。
因为德国人发现,在巷战的时候,听到对面叮的一声,就可以冲过去那冲锋枪突突了。
对面的美国人,必定是在换子弹的。
王霄很开心,立刻让人把所有的箱子都打开,看看里面到底有多少支加兰德m1步枪。
这种半自动步枪,可以说是突击步枪正式出现之前,最成功的制式步枪武器。
就连巴顿将军,都称这种步枪是最伟大的武器。
关键是,就算是一支半自动步枪,故障依然很少的同时,威力以及精准度,各个方面都没有任何问题。
对于火力至上的红叶军来说,半自动步枪,是在合适不过。
最后打开一看,足足有一百多支加兰德m1步枪。
别的不说,给红叶军换装,是绝对足够的,还有剩下来一些可以备用。
见王霄这么开心,柱子很不解,问:“少爷,你这么激动干什么,不就是一把步枪吗?”
他当然不理解,现在山里头的仓库里,三八大盖和汉阳造,都堆了不知道多少,都是缴获的战利品里头挑出来的好货色。
王霄每次看着,就跟看烧火棍一眼的,也没看到有多么兴奋的。
可为什么单单是现在,他就觉得这事情很兴奋了。
“你看着这步枪,跟我们那些枪是差不多的,可实际上大不相同的!”,王霄笑道。
“怎么个不一样法呢?”,柱子挠着头,问道。
王霄找来一个弹夹,然后装好了子弹。
上好膛以后,他端着步枪,瞄准前面的树枝。
随着王霄不断扣下扳机,枪膛里的子弹被一发发打出去。
弹壳不断的抛出来,看的旁边的柱子,都直接傻了眼。
第八颗!
叮!
一个空弹夹,被直接抛出来。
王霄抬手接住后,转头对柱子笑道:
“看到了吧?这枪是不是不一样?!”
“少爷,这步枪,怎么能一直打呢?”,柱子接过王霄手里的枪,爱惜的抚摸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