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肉搏,肯定不是红叶军的风格。
用火力碾压敌人,才是王霄最喜欢做的事情。
头戴钢盔,眼神坚毅的炮兵,双手向后把迫击炮背在背上,尽量弯着腰跟随着步兵一起冲锋到了五十米的距离上。
炮兵后面,还跟着两个提着弹药箱的战士。
这些弹药手,每天的训练内容,有一半都是如何用最快速度将炮弹送进炮筒内。
实战当中,他们的训练效果也非常突出。
炮展开,炮口被放的很低。
这么近的距离,经验发丰富的炮手并不需要慢吞吞的调整,他竖起拇指单眼瞄了瞄,双
手就粗暴直接的摆正了炮口。
“开炮!”
一声喝令,炮弹被放进了炮筒中。
接着,一发炮弹飞出去,直接砸中那辆已经被千疮百孔的雪佛兰轿车。
轿车相比卡车,重量轻的多。
爆炸的冲击波,让重达两吨多的雪佛兰轿车,直接像玩具车一样翻滚起来。
滚出去几米之后,才四脚朝天的躺在那。
就像在前几分钟,躲在轿车后面的林秀恩,翻滚的姿势都是一样的。
汽油的殉爆,让轿车回光返照般的跳了起来,然后彻底化成一团火球。
“继续,我没有看到目标被干掉的。”
王霄一边开枪,一边冲着炮手们喊道。
“少爷,在那里!”
一个战士,激动的指着前面。
王霄一看,林秀恩正在地上趴着使劲往前爬,看上去活脱脱跟一条蛆一样。
他抬手就是一梭子子弹打过去,却只是打中了地面。
受惊的林秀恩,一点都不敢大意,顾不得害怕手脚并用的逃入已经下车的小鬼子之中。
“快,火力再猛一些,不然人就要跑了。”
“这边,机枪这边压制一下,我冲上去。”
“弹药,我这边需要弹药!”
战场上,耳边都是大声的吼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