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按王霄说的,这场巷战不似其他战斗,打起来之后,可能会很残酷。
双方在狭窄的面积里头,短兵相接不说,更是会造成更大的伤害。
没想到,这次李斯却主动帮两人说话了:
“少爷,我觉得还是得让他们俩跟着吧,小心翼翼,是养不成雄鹰的。”
王霄听这么说,点点头,同意李斯的说法。
雏鹰再有潜力,再没有飞上天之前,也只是弱者。
而不经历风雨的雏鹰,翅膀永远都无法变得强健。
见王霄答应下来,刘破虏和马剑越两个人开心不已,对视中都看到对方眼中的那些笑意。
“走吧,你们两个也跟着,不过一定记得不要自作主张!”
王霄说到后面,表情很严肃的说:
“你们都记住了没有?”
马剑越和刘破虏表情一肃,挺直了身体,就像王霄行了一个军礼。
王霄点点头,端着冲锋枪,开始分配人员。
队伍被分成了两只,王霄和李斯各领一只。
王霄还带着刘破虏和马剑越,再带了几个警卫班,其余的人,全都由李斯带领。
他们一左一右的出了院子,就向村北挺进。
双方之间,相隔也不过两个巷子,不到一百米的距离。
如果一方出现了危急情况,那么另外一只马上就能过去支援。
这种做法,至少保证双方不会出现被干掉的情况。
这一次,王霄端着汤姆逊冲锋枪,走在队伍的最前面。
而他身后两侧,则是刘破虏和马剑越,其他战士分别两列跟
着,全都是举枪待发的状态。
刚刚转过了一个巷子口,队伍和几个伪军迎面相遇。
这些伪军,看到王霄他们的时候还是一愣。
可王霄反应更快,他本来出来院子后,冲锋枪就已经端在眼前了。
而看到伪军的那一刻,王霄手指就已压住扳机。
哒哒哒…
汤姆逊冲锋枪,像打字机一样开火了。
子弹在狭窄的巷道中,密集的让伪军无法躲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