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仪儿到底是小孩心性,看到满眼的琳琅首饰,立刻就被吸引了心神。
至于刚刚老掌柜的狗眼看人低的行为,也被她忘在了脑后。
她看的起劲,王霄就无聊了。
陪女人逛街,绝对是一件古今中外都很头疼的事情。
张仪儿就算只是个少女,也绝对当属女人没错了。
她走进了店子里以后,就像一只恶龙,一下掉进了金币的海洋里。
那种幸福的烦恼,就是她看花了眼的忧愁。
这时,掌柜的笑嘻嘻的,从一旁的柜台里小心翼翼的拿出来一副用金镶玉制作的手镯。
这幅手镯,别说张仪儿,就连王霄的注意也别吸引了过去。
无他,只因这对镯子的确是漂亮。
冰种的翡翠,并不是因为材料不够,或者有断裂的地方,才用黄金来修补。
纯粹的,这黄金只是为了给翡翠增加美感存在。
而且那细如发丝的黄金,也绝对给不了什么支撑。
“两位贵人,你们看着镯子上的金丝,可是当代大家制作的时候,几笔勾勒出来的凤凰啊。”
老掌柜捧着放在木盒子绸缎里的镯子,用一种惊叹的语气介绍到:“所以啊,这对镯子,绝对是我们的镇店之宝!”
“是挺好看的。”张仪儿看着镯子,两眼放着光,却又突然收起目光,淡淡的说了一句,就扭头看向其他的地方。
这时,王霄却笑了笑,突然从老掌柜的手中拿过木盒,放在眼前打量了起来。
“这对镯子不错,要多…”他看了看,心底很是满意,正要问价钱。
旁边的柜台后面,帘子却被突然掀开。
一个梳着油光水亮的背头,脸上还扑了白粉,嘴巴红艳艳的年轻人,穿着一身白色的西装,手里拿着一顶白色礼帽走了出来。
看到王霄手中的那对镯子,年轻人一愣,接着就满脸怒气的吼道:“你是谁呢,谁让你拿着我们家的镇店之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