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其中的意思,相信任何一个男人,都能轻易地想得明白。
我笑了笑,就烧掉了信,不过那个地址,被我牢牢记在脑海里。
这个地方很好,那些追杀我的人,以为我会带着那些相片,想方设法逃出城市,却没想到我会反其道行之,在城市中潜藏了半个月。我的想法是再等几天,等他们撤军,我就会离开这里,离开这个国度,将相片公诸于世,揭露他们的罪行。
然而,万万没想到的是,女人在两天后回来了,变得很憔悴。我皱着眉头,问她为什么不走,她说人头票很贵,我给她的钱,只能送一个人走,不过她的父母也还是有些积蓄,刚好勉强凑上两张人头票,她哄骗了父母,让他们先走,而她
回来拿钱。
我一直很认真地在听,虽然无法证实她说的真假,但是我能肯定,她不可能为了谋取我身上的金钱,而回到这里欺骗我,因为我在通缉令上的赏金,远远超过了一张人头票的数目。
我身上所剩的钱不多,大概只有三千块人民币左右,我告诉她,现在我已经无法再为她支付高额的金钱。她失落地笑了笑,她说不会再向我索要金钱,这里是她的住处,如果不回来这里,她将无处安身。
那几天之中,我把所有的时间,几乎都用作和她疯狂地纠缠,城市还没有撤军,我不想明天,也想不到明天。
终于,有一晚,她含情脉脉地对我说,她想她已经爱上了我。
在孤独彷徨无助的时候,抱团取暖,是人类的本能,再掺杂一些私人情感下去,就变得坚不可摧。
当时我对她说,再过几天,我就带她离开这里,去找她的父母。然而事与愿违,在军队撤军的时候,经过了那个街区,他们大肆搜刮着财物,霸占房子里的漂亮女人,我带着她一逃,就暴露了行踪。
狙击手的一发子弹,打掉了她的左手,她在巨大的惯性之下,被击飞两米之外,鲜血染红了地面,也染红了我的眼
。她在临死前告诉我,其实她赶到那里的时候,父母已经死了,钱也被蛇头骗光,其实她回来,就是为了找我,她觉得我跟她那什么过,而且也觉得,我是个能信赖的男人,我成了她唯一的精神依托。
那名狙击手没想到,我没有逃走,而是通过下水道,神不知鬼不觉的出现在他藏身的高楼里。
他背着狙击枪,准备跟观察手转移地点的时候,被我从身后偷袭成功,用军匕抹了他们的脖子。
“碧斯,你有没有想过,如果你成为我的女人,用不了多久,你就会怀孕,一个孕妇在这座荒岛上,会成为累赘,没有接生的医生,你很可能会在生产的时候,难产而死去,我知道你需要的,是我的庇护,而不是这种结果。”我微微笑着,掩饰着回忆带来的消沉。
她注视着我的双眼,而我也平静地和她对视着,我们都试图从对方的眼里,看出哪怕有一些的松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