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李来亨的大婚

明末不求生 宇文郡主 1491 字 10个月前

虽然这些音乐听起来,让人感觉陕北农村元素已经大大超标,甚至连同为陕西人出身的罗汝才眼皮子都在跳,心想还不如让自己那班歌姬侍妾来奏乐。

可刘体纯自我感觉场面实在太好看了,面子实在太足了。他心情激动,和李过握手在一处,大力摇摆着李过的手,感叹道:

“哎呀!这场面!这面子!小老虎今后十年二十年我看是不会忘记了!过哥,咱们不说别的了,这就是兄弟情谊啊!我早说了,我肯定是要给你家小老虎,搞一场轰轰烈烈,让开封人一百年都忘不掉的大婚!”

开封人或许一百天以后,就会忘掉在少虎帅大婚典礼上吃到的羊肉泡馍流水席。但是李来亨心里肯定会一直记得,大明朝的文官士人并不纯然都是一些废物,比如现在这个时刻,他就很希望李自成手里能够有一支明朝礼部的官员班底。

希望这种土味只是一时的,千万、千万、千万不要变成将来大顺朝的传统特色……

李来亨脑海中不禁浮现出了一副画面:在紫禁城的奉天门前,在那些光洁如霜的汉白玉上,一队脸颊红扑扑、面带质朴笑容的陕北边民,头戴白色头巾,手里挥舞着系有红丝带的鼓槌,热烈地奏响安塞腰鼓……

刷的一下,李来亨后背就被自己吓出一身的冷汗来,心中发誓不管明朝的文官有多么颟顸无能,但是至少礼部官员,自己必须在郝摇旗的夹棍下面保住那么几个。

大婚很快就到了关键的时刻,李来亨终于重新见到了罗颜清。因为在他回到开封以前,这桩婚事就已经被李自成和罗汝才敲定大半,所以罗颜清就按照这时的习惯,不再抛头露面于外。

李来亨心里颇为遗憾自己没能在大婚前,和罗颜清多交流一段时间的感情。他虽然越来越成为一只性情凉薄的政治动物,可到底还存有几分矫情在。

不过在典礼上重新见到罗颜清的时候,李来亨还是放下了这些无谓的想法。

罗颜清还是一如既往的模样,即便在厚重的真红对襟大袖衫和凤冠霞帔盖头下,还是显露出高挑、修长至惊人地步的身形。

她挺拔的体态,像是天鹅的脖颈一样优美。一身大红吉服下,只有手背露出的肌肤,显露出罗颜清常在阳光下恣意奔腾而留下的小麦色肤色。

较丰满的体态,穿上并不修身的对襟大袖衫,很可能把整个身形撑成粗壮的模样。只是罗颜清的高挑修长,平衡了这一点,使得整体美感,依旧让李来亨感到一阵炫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