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衣男就在这火当中被烧成灰烬,空气之中充满了一股焦臭的味道。
那些打架的小混混们一看到这毛衣男的惨象,吓得都吐了,一边吐一边退走。
这时候有一个中年人站了起来,淡淡地说了一句:“谁走谁死。”
他这话并没有多少威慑力,还是有人扭头狂奔。
只不过他狂奔不到三米,身体也像那毛衣男一般,呼的一声着了火。
他惊叫连连,抓起桌上客人留下来的扎啤就往身上倒。
可是这扎啤竟然根本没有办法灭火,他也活活被烧成了一团灰。
剩下的那些混混全都吓尿了,有几个还真的连翔都吓出来了,这夏天大家穿得都少,黄色液体嘀嘀嗒嗒就淌了下来,一个人脚下都有一圈湿的。
中年人冷哼一声走向那些吓得不敢说话的小混混们:“刚才我家少爷好心劝告,你们竟然敢不听,还想就这么一走了之?”
有一个混混壮着胆子问道:“那你…你想怎么样?”
“自己留下一只耳朵,然后给少爷倒歉。”
这些混混们你看我我看你,大家都不肯动手。
这时候有一个混混聪明,咬了咬牙突然拿出小刀来,自己真就把自己的耳朵割了下来,然后走到那小孩子的面前,跪下给小孩子磕了几个头说道:“少爷,对不起。”
小孩子挥了挥手说道:“知错就改,你不错。”
那小混混仿佛被大赦了一般,急忙爬起来。
小孩子却又说道:“你等等。”
这小混混差一点就要哭了,也不敢不听,站在小孩子的面前,身体都在发抖。
那小孩子看一眼中年人说道:“福伯,把他的耳朵接上。”
那叫福伯的中年人随手拿出一点药末子来,揪过小混混,往他的耳朵上洒了洒,然后说道:“
你自己安。”
那小混混估计怎么也不会相信自己的耳朵这么就能接上,不过他可不敢违背这福伯的命令,就把自己的耳朵给按在了那药末子上面。
一转眼,他的耳朵上血就止住了,耳朵又跟长好了一样,只不过这小混混没有照镜子,耳朵安得有些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