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大维已作出表态,原本维持中立的贵族元老纷纷出言支持鲁弗斯出任独裁官,促使此项议案表决通过,甚至已在心中迫不及待的盘算着,自身在未来半年内如何从中获取更大的利益。
至于所谓的外患内乱,他们多半觉得屋大维有些危言耸听。
罗马属民近愈两千万(含平民与奴隶),且多半聚居在人口稠密的亚平宁半岛,依照罗马的兵役体制,凡十七岁到四十六岁的公民,全都有义务应征入伍。
作为渴求疆土、喜好掠夺且重视军功的好战民族,兵役对罗马公民而言,与其说是一种义务,倒不如说是一种代表荣誉的高贵权利。
相较于同时期的大汉帝国,罗马共和国反倒更有种全民皆兵的味道,毕竟大汉兵役的明定役期仅两年,从军者一年为府兵,一年为边军,更多是肩负守土之责,真正对外作战时,朝廷直属的常备军才是真正的主力。
罗马共和国却是不同,服兵役者需自备装具,且根据装备的不同分入不同兵种。
譬如无力自备重装步兵所需装备者,充当轻步兵;拥有一定财力的青壮年可编入重装步兵军团;富裕的公民乃至小贵族,则往往自备战马,以骑兵或是骑士身份出战。
至于为数众多的常备军团,且不提驻守在其他行省的兵力,光是拱卫国都,直属于两位执政官,就足有十个最为精锐的百战军团,饶是不算其附属营团,也高达四万精锐将士。
只要独裁官就任,颁布紧急征兵的政令,光是亚平宁半岛就能在月余时间内组建起数十万大军。
这就是当世强国的底气,属民数量远超安息帝国,军事体制远胜巽加王朝,若非如此,后世史书又岂会如此推崇,将罗马与大汉并举?
相较匈奴骑兵的外部威胁,罗马的贵族元老们反是更无法容忍来马其顿人和斯巴达人的叛乱,这就叫“宁与外人,不予家奴”。
至少,在罗马人看来,被他们征服且奴役多年的马其顿人和斯巴达人,不懂安分就是不知感恩,是不可宽恕的大罪。
早知如此,昔年就该血洗巴尔干半岛!
志得意满的新晋独裁官鲁弗斯顺应“民意”,命屋大维领兵,抽调战船,搭载五个常备军团的两万精锐,横渡最窄处仅百余里的奥特朗托海峡,在巴尔干半岛的西部沿海登陆,以镇压叛军。
随后,他又颁布紧急征兵令,征调五万民兵,由心腹将领统率,前往的里雅斯特驻守。
出兵伊利里亚?
不可能的,短短半年任期,又已将屋大维支走,身为独裁官的他再无人能掣肘,自然要留在罗马城,凭借凌驾一切的权柄,以最大限度的攫取利益。
有权不用,过期作废!
这道理,他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