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领,那就是吴……吴芮?”一个副将的声音中带着明显的颤抖对布洛陀道:“他手中的武器好象就是你的掉的那把宝刀。”
布洛陀听他说起这事,心中恼怒,忍不住哼了一声:“吴芮小儿真是狡计多端,我们一时不慎,中了他的埋伏。今日我军兵力不占优,咱们面对面同他较量一场,也要让那个小子知道我瓯骆军的厉害。”
“较量……”又有一个副将颤声道:“将军,我听人说,吴芮有万夫不当之勇,又生性凶悍,喜食人血,就连桀骏也畏他三分。咱们人就这点人,可都是乌合之众,只怕……只怕……只怕……”
“只怕什么?”看手下如此丧气,布洛陀大怒:“什么喜食人血,生性凶悍,那吴芮也不过是一个二十出头的娃娃罢了。咱们当年在蜀时,夜郎王被人说成魔王下凡,不一样被咱们给打败了?休要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没错,敌人的装备是好,可那又如何?再好的装备,也得穿到勇士身上才有用。”
不过,不管怎么说,前面那钢铁海洋还是给了布洛陀军极大的震撼。
毕竟,在此之前,很多布洛陀军也不过是普通部落首领,根本就没上过战场,也没见过真正的职业军队究竟是什么模样。
布洛陀决定要好好鼓舞鼓舞士气,也学着对面吴芮的模样,骑了马冲出阵,立在部队的前面,大声吼道:“对面的敌人是谁?”
乱糟糟的布洛陀军没有想到军主会问这么一个问题,都是一呆,良久,才有一个人回答道:“听说是秦国的南征军,很厉害的。”
“混帐东西,笨蛋!”布洛陀大怒,一鞭子抽到他头上,大声道:“不对,你说错了。对面就是一群混蛋。”
那个回答问题的士兵被一鞭子抽得满头是血,捂着脸蹲了下去。在布洛陀一番鼓动下,士气比之前好了很多。
布洛陀很满意自己手下的士兵就这么被自己轻易地激励起士气,布洛陀一挥手臂:“擂鼓!”
激烈的战鼓声在盘地上响起,一万多贼军同时捏紧手中的兵器,迎接南征军骑兵的冲击。
五万南征军被吴芮分成几个千人队,准备给敌人来一个循环攻击。
可是,他的这个战术还没有进行完毕,等到第一个千人队冲上去,战斗基本就算结束了。
第一个千人队由史禄亲自率领,敌人因为结成好几个小阵,所以他也没有选择正面进攻,而是平平地从敌阵前削过,准备将贼军朝中间驱赶,让他们挤成一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