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麦田,一个少年,难道是写一个农村孩子的故事?吴昊不自觉地就脑补出一幅农村少年在麦田里面生活的画面,想象着这本书可能写的会是农村文学。
不过随后他也注意到了,封面里面的少年有些特别,反着戴的鸭舌帽先不说,如果仔细看,帽檐露出来的头发似乎并不是黑色头发。
难道是个外国人?吴昊的心里升起了这样一种疑惑,带着这种疑惑,他终于点开了书。
书只发了两章,很快就读完了。
吴昊靠在椅子上,把自己的眼镜摘了下来,一边用手绢擦着镜片一边思考着书里面的内容。
这本书让他很意外,因为看过庄言之前的两本书,庄言深沉冷酷的文字形象已经深深地刻在了吴昊的脑海中。而这本书,虽然只有两章,但是却已经能看得出来是跟前两本书大不相同的书。
书里面是一个美国中学生回忆的视角,前面两章写的是霍尔顿,也就是主角在被学校通知退学之后,他准备在临走之前先到他的历史老师老斯宾塞去一趟,因为历史老师给他留过纸条让他过去。
听起来他对这个老师似乎还挺尊重,但是面对斯宾塞的说教,霍尔顿显得又有些不耐烦,而且还不停地在心里腹诽着他的历史老师。
这孩子有些不太尊师重教,吴昊心里想,至少从前两章来看,这个霍尔顿就是个十分厌学的坏学生,不但说话很粗鲁,而且思想也很叛逆,他似乎看什么东西都是“混账”的。
一个非常典型的叛逆少年,在吴昊的学生中虽然不多,但是像这种学生他也不是没有见过。
吴昊擦眼镜的手忽然停了下来,不知道想到什么,莫名其妙笑了一声,自言自语道:“庄言还真是挺了解这些学生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