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咦,你这背包是什么?”忽然许浩奇怪的看着姜雪手中的背包。
姜雪这才想起秦风交代她的,不由古怪的道:“这是秦大哥走的时候留下的,说是我们能用得着。”
打开背包,两人朝背包里望去,下一刻,两人都倒吸了口凉气。
“这……”许浩满脸不可思议。
“好多…钱……”姜雪也忍不住咽了咽口水,这背包中,一叠一叠的钞票,起码有二三十万美金,折合华夏币就是近两百万啊!
难怪秦风临走的时候说,这背包里面的东西,他们会用得着。
……
巴拉达城,一个被战火洗礼过的城市,经过几次的更变统治,现在属于三大军阀之首的罗布将军所占领。
整个城池,虽然没有华夏那种大城市的感觉,甚至只能和一般的县城所相比,但在以色国,尤其是在战争范围内的城池中,也算是人数较多的一个城了。
当然,之所以这里人多,并不是因为原住居民多,而是雇佣兵很多。
这里有来自各个组织各个佣兵团的雇佣兵,也有来这里发战争财的各种商人,也是因为有了这些人,这个城市的人才多了起来。
整个巴拉达城,雇佣兵的数量达到了数千只多。
这个数字恐怖吗?不,其实一点都不恐怖,因为他们并不是来自于一个佣兵组织,而是来自于无数个佣兵组织。
更何况,他们和罗布将军的军阀没有任何关系,这里顶多算是这些佣兵组织的歇脚点,也或者是栖息地而已。
世界上所有的佣兵组织,多得可以忽略不计,有的几个人联合在一起,也可以自称佣兵团,有的几十人形成规模,那算是小型佣兵团。
现在暗夜行动小队虽然全体成员都在,但伤势都挺严重的,所以需要几日的时间休养,而且因为昨夜让凯撒佣兵团大伤元气,这支佣兵团怕是已经满世界寻找他们了,所以这几天更无法行动。
秦风之所以要离开几天,是因为他需要利用这几天的时间,做一些准备,最好是能够查探一下唐语彤的消息。
收拾了一番,便朝着张远那边走去。
“班长!”正在擦拭狙击枪的张远,看到秦风走来之后,立刻站了起来。
张远毕竟是暗夜行动小队的人,也有自己的队长,所以出于礼貌,称呼秦风为班长也是理所应当。
“恭喜你了,千米狙杀,你做到了!”秦风笑着说道,他能看得出来,张远是一个潜力很好的狙击手。
九百米的狙杀已经算是部队里比较优秀的狙击手了,而昨夜在压力的情况下,张远做到了千米狙杀,这个实力的提升对张远来说,是最大的惊喜。
张远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主要还是这把狙击步枪好用。”
“跟枪没有什么关系,好的狙击手,无论什么狙击步枪都能打出他优秀的成绩,就算是步枪,也有人曾经八百米外击中过目标。”秦风笑着道。
“步枪打出狙击枪的效果?这不可能吧?”张远倒吸了口凉气,在他看来,一般的步枪,能在四五百米能击中目标,就已经算是很不可思议了。
毕竟大多数的突击步枪,有效射程大约在四百米左右,超过这个射程,很难瞄准目标。
秦风呵呵一笑,他并没有告诉张远,用突击步枪做到八百米击中目标的,整个狼牙特种大队就只有一个人,那就是他。
“好好努力吧,多年前,还有为牛人,曾经用老式的莫辛纳甘非自动步枪曾狙杀过数百名敌人呢,相信你以后会做到的!”秦风拍了拍对方的肩膀。
秦风说的这个人,张远自然也知道,那是民zu英雄,当年某场战役中,某位姓张的狙击手,在凭靠着一把非自动步枪,在一个月的时间内,狙击了三百余名美坚利大兵,这一记录震惊了世界。
张远深吸了口气,整个人也热血了起来,不过他忽然想起了什么,把手中的狙击步枪递给了秦风:“班长,你的枪!”
“你很喜欢这把枪?”秦风笑着接了过来,他当然看得出来对方很喜欢这把狙击步枪,因为在他来之前,这小伙就一直爱不释手的擦拭着枪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