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球场上,已围了不少人,丁叮喊着她俩,让到前面来,梓萱在自习室还没出来。
三人凑一块,丁叮指其中一人,说:“就那个,那个。”
“啊,我老乡啊。欣桐诧异的说,随之又很是得意的说,“要不要给你介绍下。”得意的好像在炫耀自家的财产。
“不用不用,欣赏止于颜值。我喜欢有内涵的。”丁叮两眼放光的说着。
罗米看过去,是个帅气的男生,高大健壮的身材,皮肤小麦色,脸部轮廓硬朗的线条,一双幽深的眸子,眼睛很清亮。
那次军训时也没仔细看,现在看了,是挺帅的,但也不至于围观吧,罗米是这么想的。
罗米眼睛盯着球场出神,她看不懂打球,只看几个身影在飞奔在跳跃……耳朵里塞了耳机继续听曲,纯音乐。
遥远的风,
青涩的吹,
如时光里摇曳的剪影,
拉我去远行,
去远行……
可能是进了好球,欣桐在一边鼓掌一边喝彩,平安给欣桐挥了个手,算是打招呼。
一会球赛结束,平安收起球,得意的眼神看了看人群,眼光停顿在老乡旁边的女孩身上,那神情,在哪走神呢,在人群中是多大的讽刺,居然吸引不了。随即将手里的篮球抛出,刚好落在罗米脚下,“咚”一声又弹开,他又迅速移动脚步,一个长臂展开,就收回了弹开的篮球。
罗米吓一跳,脸有怒意,但想想欣桐老乡,可能他们玩耍也是无意,再说他也及时收回了球,算是有惊无险。
罗米平复下刚惊吓的容颜,就说,“我先走会,去收发室拿信,你们聊。”
“好,就你有男朋友。”欣桐还不忘调皮的打趣。留下欣桐和丁叮,身后一串串哈哈的笑,继续和平安聊。
身后,平安问欣桐:“她有男朋友?”
“对啊,高中的男朋友。长的还漂亮吧。”
“嗯,是挺漂亮的。就是差点,无趣。”
“去,你有趣来着?不也就颜值高点,早知道是你,我还不看呢。”
“呵呵,那你还我观赏费,去,打一场给我看。”平安已将手里的篮球弹向欣桐。
“别,要不我先给你讨要观赏费去?”罗米指指刚刚围观的人,这会还没有散去。
“一点都不可爱!”
“还差无趣呢。”
……
罗米一个人走,谭诚的信件基本上一周两封,她收到信,也就写回信。
收发室,班级里的信箱,她一件件的翻。一个大信封,特别醒目,上面印刷着一只火红的玫瑰,斜躺在封面上,字迹是谭诚漂亮的字,信封的背面还附带谭诚写的几句小诗。
拿着信,罗米在心里笑,每次都要这么浓情,信里都装不下了,还要写在信封上。
之前谭诚说,有次在校外看到这个信封特别漂亮,就买下了,后来又担心断货了,就买了店里所有的这个信封,估计这些信封够谭诚写两三个学期是没有问题的。
罗米是低调的,可这些信如此张扬,无论是信的数量,还是信的颜值,外加信封上手写体如印刷体般的小诗,罗米的爱情已经在班里隔壁班里人尽皆知。
拆了信,谭诚说,想罗米了,看了这边的天气依然热,而家里那边已经入秋了。说和宿舍的同学拍了很多照片,才发现遗憾的居然从来没有和罗米的合影,说下次一定要多拍几张合影,放在手边可以随时看,并叮嘱罗米下次寄信时要附带照片,他要给他们宿舍的人看,一群人都吵吵的非要看。说他们班有个女生长的真漂亮,宿舍的哥们正在追,但他水平太差,还没搞定,自己在给帮忙出策。还说,大学的课有多无聊,他都快把《资治通鉴》看完了……
罗米写信都在晚上,熄灯后也睡不着,她就搬了椅子坐在宿舍的阳台上写。卫生间在阳台的一侧,整晚的灯都亮着,刚好阳台上也被照亮了,正适合罗米写信。
宿舍坐落在一条河边,河称雨溪河,河这边是学校,河的那边是学校外面。这座天然的屏障,一是风景独美,二是蚊子也特别多,她们在十楼,算是饱受了蚊子的痛,隔着蚊帐也无法阻止蚊子从哪个缝隙里爬进来,欣桐一度在抱怨,长这么大没睡过凉席,没见过蚊帐,却在此地,每晚饱受蚊子的折磨,真是交了个比男朋友还亲的亲人。
罗米给谭诚写信,说,楼脚下有条雨溪河,远处是竹林,竹林的再远处是红色的土地,上面种着绿植或庄稼,不像家里是黄色的土地。她觉得地也变了,天也变了,一切都是陌生的。现在自己特别想家,想自己的小屋,想屋外的每一条路口。她觉得自己的窗口应该守候着一个黑婆婆,在黑夜里闪着如星的眼睛,洞察着眼里的一切。她想自从她离开家,黑婆婆是否孤独是否有想过她。而在这里,什么也没有,没有一个亲人。有点期待回家的日子。
罗米说,等谭诚来,带他去走青石板的路,带他去长江边,带他去自己生活的每一个地方。她希望这里的空气可以留下两个人的味道,就算不能陪伴的日子,空气里也充满甜蜜。
谭诚收到信后,就给罗米打了电话,晚上临睡前,大家都在宿舍。
电话铃响,宿舍里欣桐接的电话。
“罗米,找你,你男朋友。”
“好。”罗米准备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