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这样,那就说明第三起案件发生的时间被打乱了,这看起来确实是一个有规律、有仪式感的犯罪,但这也仅仅是朱迪的设想。
朱迪回复了邮件:陈警官,这三起案件能不能通过媒体传扬出去?尤其是傍晚钟声的七天定律。
陈警官:开什么玩笑?这种案件媒体并不知情,能不宣扬就不宣扬,让群众知道这种案子没有任何好处。
看到陈警官的回复,朱迪突然更加确信了自己的怀疑。
回过头来看这三起案子,似乎都是发生在独居者的身上,老妇是独居者,小李老师也是,虽然第一个死者不是独居,但从她们家的情况看来,她们家和别人没有太多联系,从监控七天之内没有拍摄到有人走进她们家就很明确了。
难怪媒体不知道这件案子的细节,因为没有人传扬出去,到现在为止,知道三起案件细节的只有警方,而第一起案子涉案人员,死者的丈夫,每天都是傍晚七点钟之后才回家的,如果闹铃不是死者丈夫设置的,那死者丈夫就不可能知道闹铃的事;如果死者丈夫就是凶手,那他更不可能把作案的细节公布出去,那样等于是把自己作案的细节宣扬了出去。
所以这三起案子的保密性做的非常好,等于是案件本身就没有向外界宣扬细节的条件,知道案件细节的只能是警方,但警方出于职业操守,是不会对外界宣扬案件细节的。
这样下去不可行,朱迪觉得必须要把案件的细节宣扬出去,此时朱迪已经有了自己对案件的判断,而朱迪也坚信自己的判断是正确的。
朱迪:我知道警方不能对外界宣扬案子细节,但这次不同,我觉得三起案件的凶手不是同一个人,但是这三起案件都被傍晚七点的钟声串联了起来。
陈警官:所以你想表达什么?你难道知道这三起案件的真凶了?
朱迪:我可以明确告诉您,杀死小李老师的人就是张老师没错,这一点证据确凿,而且嫌疑人也承认了杀人的事实;今晚我调查了第一个案发现场,我已经找到死者丈夫杀人的证据;至于老妇遇害案,我相信进入到案发现场的第一起案件嫌疑人一定有见到过真凶,只要对他加以审讯,一定能问出线索。
陈警官:难道你想说。。。
朱迪:我觉得还会有第四起案件发生,在这些案件的幕后有串联起所有案件的傍晚钟声,但是傍晚钟声又和这三起案件的发生和凶手作案细节没什么联系,所以我认为,傍晚的钟声只是起到了一个串联起案件的作用,虽然钟声没有涉及到案件本身,但钟声很可怕,很可能傍晚的钟声还会继续敲响,您能明白事态的严重性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