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密的丛林中,一队人匆匆经过,分散着在雨林各处掩藏起来,呼啦呼啦,身上的对讲机响了起来,一个嘶哑的声音传来:“鹰,你在么,收到请回答”“在”那个声音继续说:“你的前方一点钟方向有一个犯罪组织的残留,把他们灭掉!”“遵命!”林宥把身上的狙击枪挪下用瞄准镜放大观察了下前方,锁定目标,扣动扳机,砰!一朵血花在前方敌人阵营绽放。林宥做了个进攻的手势,他底下的一队人迅速会意,砰砰砰…枪声连绵不断,在奋战下终于拿下,林宥领着手下过去查看敌人尸体,喊了身边一个强壮的手下说:“二壮去检查一下尸体”然后拿着对讲机回复:“回复总部,我是鹰,完成任务。”“很好,鹰。”嘶哑的声音赞赏道。“回来吧”这时,一个敌人残留分子突然暗地里掏出个手雷,大笑着用最后力气喊道:“老子死也要拉几个垫背的!哈哈哈……”猛的一拉手中的手雷闭上了眼。“二壮,小心!”林宥马上撞了过去,一声剧烈的热浪伴随着巨大的响声扑面而来,林宥的位置被炸了一个大坑,而林宥尸骨无存…
二壮拼命的跑了过去,发现了这一切,跪倒在地,失声痛苦:“队长!!”所有的队员们都愣住了,被着突如其来的变故吓了一大跳,听到哭声,立刻从愣住状态回过神来,队员们也发现队长牺牲,也一同哭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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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怀瑾坐在新行定制的高桌大椅旁,手拿一管柳条烤制的炭笔,在纸上专心的绘画。身边散落了一大堆被他揉成一团扔掉的废纸,整个房间里只有他在纸上笔划发出的沙沙之声。
良久以后,绘画完成。李怀瑾的脸上浮现出久违的微笑。将那张纸稿拿起来细细的看,他又伸手在纸上轻轻的抚摩,发出了一声悠远又无奈的叹息。
纸上是一份年轻女子的素描,丝丝长发随风飘荡,柳眉弯弯,朱唇贝齿笑容甜美。旁边配了一句诗:一点樱桃启绛唇,两行碎玉喷《阳春》
她叫程璐
李怀瑾拿着这份素描躺到床上,将素描纸面放到胸前,双手抚摸着,慢慢闭上了眼睛。
近些天来李怀瑾只有这样才能入睡,渐渐都要养成了一种习惯。
习惯是一种可怕的东西。
他习惯了军旅中的简单枯燥与紧张辛苦,也习惯了做为一名雇佣军的冷血残酷和危机四伏。那个时候他还不叫李怀瑾,而是林宥。
林宥,一个本该活在21世纪的男人。
闭上眼睛,林宥的脑海里像幻灯片一样的浮现许多的画面,程璐的甜美笑容,绿色军营中的生死兄弟,南美丛林里的食人巨蟒,傻乎乎的二壮,还有瞄准镜里倒下的各色人等。
程璐,曾经是他唯一深爱的女人,初中高中都是他的同学,彼此从青涩走来,拥有一份甜美的初恋。之后两人分别了五年的时间,他们令人不可思议的把这份初恋坚持了下来,终于到了快要谈婚论嫁的地步。
到这时为止,林宥已经在特种部队里度过了他的第五个年头,并且成为了特种基地王牌突击队的队员。
代号,“鹰”。
几年的特种军旅生涯下来,“鹰”这个代号已经成为了许多罪犯心中的死神代号。性如鹰一般迅速磊落,杀伐果断从不留情,目光锐利,令敌闻风丧胆、咬牙切齿,仓惶不安!
大学历史系毕业后的程璐从事考古工作,在一次野外考古时被盗窃文物的犯罪团伙所杀。
那时候,离林宥求婚只剩三天。
此后,林宥没有回去继续大学的学业,而是消失在了人们的视线之中,飘泊海外成为一名职业雇佣军。之后又一个五年的时间,他在阴暗与杀戮中度过,苦心孤诣想要找到凶手给心爱的女子报仇。没成想,这次的任务,他为了救二壮却死了,但林宥并不后悔,因为他失去了程璐本不想再活下去,而且自己这些年坚持下去是为了找到仇家,二壮家里有老母,还有一个上学的妹妹,每次发钱他都会都寄走,林宥还经常会资助他,自己无牵无挂,心爱的女人早已不在人世,死了倒也无所谓…
但没能亲手给程璐报仇,成了他心中永恒的阴影与遗憾。
面对上天这样残忍的捉弄,只能叹息。
如今他还活着,以李怀瑾的古代人身份活着,
是的,他穿越了在爆炸的那一瞬间,他昏了过去,他眼前一片黑暗,不知过了多久,林宥仿佛看着程璐在对着他笑,但是越来越远他大叫一声睁开了眼睛。握了握拳,没有常年拿枪磨的茧子,这不是自己的手!这是怎么回事?头很痛,他突然听见一个女孩子的声音高兴的喊道“少爷醒了!少爷醒了!!”不一会屋子里就来了好多人,“瑾儿…”林宥听见一个惊喜的声音对他喊道,什么?林宥揉了揉疼疼的脑袋,这是哪儿?林宥心里暗道。突然一个激愣,头如同撕裂一般疼痛,有一股强大的能量涌尽脑内。定了定神,林宥仔细看看眼前的人,一个三十岁左右的妇人,美丽的容颜让人咂舌。搜索了下记忆,便下意识喊了一声娘。“哎,乖儿子,让娘看看我儿头怎么样了”这时林宥才注意到自己头上缠着好厚的一层纱布。林宥问道:“娘,我头怎么了”这时一个男人的愤怒的声音传来:“还不是你与关家兄妹打架弄的!居然被一个娘们打了一顿,气死我了”“老爷别骂瑾儿了,他已经在反省了”林宥脸红了红,心想:我得想办法支开他们,再好好琢磨一下这是怎么回事。便道:“爹,娘,孩儿想静静”妇人还以为是儿子不好意思了,安慰了他几句,就笑笑拉着男人和身边一个丫鬟出去了。男人还想说什么就被夫人拉走了。林宥躺在榻上,揉了揉头使劲的搜索着身体原主的记忆,有了两个灵魂的融合,林宥渐渐弄明白了自己现在的身份和所处的朝代。
自己现在在一个叫大华的地方,现在这朝代是蜀朝,据说当年刘备没有早死,诸葛亮辅佐他斗过了曹操与孙权,一直延续到今,当今皇帝是第二十五代的君王了,自己现在叫李怀瑾,是卢国公李成勋的独子。这头上的伤哎,是原主与关家的小女儿打架被人轮了一石头,才这么惨,听小丫鬟说他已经躺了两天了,这个关家就是关羽的后代,关羽的后代啊,林宥最喜欢的三国人物就是关羽和赵子龙,关羽可是五关斩六将千里走单骑的美髯公啊!自己能不被打么,身体的原主一定是个白痴没事跟关羽的后人打,没挂就不错了…不对是已经挂了不然自己怎么会在他体内。
只是为什么和自己了解的历史完全不同,倒是不能未卜先知了。可能是时光乱流把自己带到了这个与众不同的世界,宇宙有许多无法探知的秘密,也许有许多不同的时空有不同的历史走向,自己只是进了其中一个吧,哎,好乱!惆怅了一会,林宥突然坐起,下了床,林宥努力的走了几步,他想知道自己现在是什么样子,不知道这具身体的相貌如何,可找了半天也没找到镜子,他沉了口气喊道:“来人啊,镜子在哪里?”门口的小丫鬟赶紧跑了进来,:“啊!少爷你怎么下榻了!奴婢这就去找镜子…”不一会小丫头就拿了镜子回来,这是一个铜镜,看着自己的相貌,林宥满意的笑了笑:面色微白,唇若薄叶丹凤眼,剑眉轻蹙,相貌堂堂,头上一层厚纱布很是显眼,只可惜身体太虚弱,惆怅也没有用了,既然自己来到了这个世界,就好好珍惜重生的机会,我一个现代人,又是特种兵,不好好玩转这个世界还真对不起老天!
“从今天起,我就是李怀瑾!我要娇妻如云,腰缠万贯,做一个风流潇洒的李家公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