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一蹄撂翻

第十二章

秣州,一共有“暮阳”、“东华”、“平凉”、“破虏”、“长平”、“奕”、“箬”、“建安”、“秣阳”九个郡。原本秣州只有“北平”、“奕”、“箬”、“建安”、“秣阳”五个郡,魏太祖修建了北方五关之后,大量人口北迁,经过数十年的发展,北平郡人口数量剧增,遂将北平郡一分为五,分别以北方五关为治所。

秣州境内,有人口八百多万,屯田军民近百万,大军十万,其中五万边军驻守北方五关,五万府军留守在秣州治所秣阳郡的秣阳城,边军府军半年一换。如果北方五关失守,秣阳城内的五万府军,将是大魏北方边境对抗北凉的最后一道防线。

大魏景帝元年,景帝刘瑾分封诸侯,八岁的皇弟刘泽被封为平州王,与其母熙贵妃一同迁往相对太平的平州,平州地处大魏的东北方,同北辽、燕国两国互为交界。北辽契胡一族自被魏太祖赶出中原以后,便将大魏视为虎狼之国,向来只有被大魏揍的份,从来不敢挑衅大魏;而燕国的国君乃胸无大志之人,平生志愿便是守住老祖宗留下来的那一亩三分地,故而平州地区虽是边境,却也常年无战事。

北方的北凉向来狼子野心,刘瑾便把小自己两岁的弟弟刘瑜送到了同北凉交界的秣州,封其为镇北王。

至于为什么要叫做镇北王而不叫秣州王,是因为魏太祖临终时有遗言:“若后世子孙以秣州为封地,当以卫我中原、扫除北凉为己任,封镇北王,位在诸王之上,镇北王一息尚存,不得使北凉蛮夷踏足我中原半步!”。

初到秣州时,刘瑜年方十八,恰逢北凉入侵,每逢征战,必冲锋在前,悍不畏死,因而深受秣州军民尊重爱戴。景帝十年春,娶致远侯萧逸清之姊萧婉茹,立为王后。一个是能征善战的年轻藩王,一个是温婉贤淑的将门之后,夫妻二人成亲后恩爱有加,被传为一时佳话。

萧逸晨随大军进入秣阳城的时候,已经是七天以后。离开破虏城时,他便卸下了盔甲,换上一身白色的短装武服,带了几身换洗的衣裳。除此之外,连银枪“追魂”都没有带,只骑了胯下的白马“玉龙”。

去王府看姐姐和姐夫总不能空着手去吧……故而进入秣阳城以后,他没有第一时间跑去王府,而是牵着白马,在大街上悠哉悠哉的溜达了起来。

算起来,这是第二次来秣阳城了。

第一次还是年初姐姐嫁给镇北王的时候,来这里匆匆喝了两杯喜酒,稍微逛了逛就立刻赶回了边塞。

先去给姐姐姐夫挑两件小礼物吧。

秣阳城虽处边州,却也有人口近四十万,是大魏北方最大的城市,繁华程度虽然比不得都城靖安,也不比内地其他的大城差多少。时值正午,大街上人山人海,顺着主街道一路行去,这里瞧瞧那里看看,路过一家酒楼时,闻到酒香,忽而觉得腹中饥渴难耐,酒虫馋虫竟是齐齐作乱。遂把白马给店门口的伙计牵了,步入酒楼,在二楼挑了个靠窗的位置,点一壶老酒,加两个小菜,看着人来人往的街道,慢悠悠的吃了起来。

窗口外面,小贩的叫卖声、路人的讨价还价声,声声入耳,相对于北方五关稍显的肃穆,听起来的确多出了不少滋味。

看着看着,他举起的酒杯突然一顿。

酒楼大门边的栓马桩边,不知何时出现了一个嘴唇上长着两撇小胡子的年轻人。看着拴马桩下萧逸晨那匹高大雄健的大白马,他那双大眼睛里闪烁着炽热而兴奋的光芒。左顾右盼一番确认没人看到以后,他便蹑手蹑脚的朝白马靠了过去。

萧逸晨将举在半空中的小半杯酒一饮而尽,看着轻手轻脚的靠近白马的年轻人,一丝怪异的笑容,便是在他嘴角扬了起来。

小胡子年轻人靠近了白马以后,又细细的把白马从头到脚打量了几遍,越看越喜欢。这是一匹难得一见的纯种“夜照玉狮子”,产自羌胡一族所在的西域,从蹄到项,高八尺,从头至尾,长一丈,全身雪白没有半根杂毛,日行千里,夜行八百,无论是当做军用,还是用来做出游赏景的脚力,都是世间极品。

他刚要走过去解开解开缰绳,突然看到那匹白马眼中露出了一丝十分人性化的狡黠,心中顿时大叫不妙,当即转过身就要拔腿跑路,忽觉背后一阵妖风袭来,背上一阵剧痛之后,整个人就凌空飞了起来,脑袋“吧嗒”一声便撞到了酒楼的墙上,两眼一翻,晕了过去。

失去意识之前,他脑袋里只剩下一个念头:“大白马成精了……”

坐在楼上准备看好戏的萧逸晨眼看着小胡子年轻人靠近自家大白马后,果不其然的被一蹄子撂飞,撞到墙上,顿时拍着桌子哈哈大笑起来,笑着笑着,眼角余光突然看到那个年轻人趴在地上以后,居然半天了还没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