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儿姐姐,你刚才为什么会被独臂兔追堵?”萝莉问到。
“莎莎妹子,你多虑了,我不是被追堵,而是想把它们尽量往我部族的营地引,毕竟要一直拖着几只独臂兔也挺辛苦的不是吗?”白林儿笑道。
白莎莎一脸黑线,敢情自己是帮了倒忙。
“莎莎妹子,你还想一直呆在这里吗?不如和我回我的氏族部落吧。”
萝莉一脸呆萌的问到:“你的部族有好吃的吗?”
白林儿忍不住一阵轻笑,传出少女银铃般的笑声。“当然有好吃的,跟着我回部落,至少比你一个人在野外来得好。”
白莎莎也正想去看看洪荒界的普通部族是什么样的,便顺势答应了下来。
两人游走于山林之中,拖着三只独臂兔,绕过各种样貌奇特的蔓藤,翻过一个个巨树树根,不远处终于看到了火光,那是一群壮汉正围在篝火边大块吃肉,附近也有负责警戒的人在喊着:“白林儿回来了,白林儿回来了。”
同行的白莎莎被晾在一边,这群壮汉走上来靠近白林儿,为首的壮汉留了些胡须,声音粗犷,他向着白林儿面带怒意的喊道:“女娃子你跑到哪里去了?”
白林儿低着头不敢看壮汉,支支吾吾的说着:“父亲,我,我在湖泊边发现了一些独臂兔,便想着……”,壮汉听闻叹了声气,狠狠的弹了白林儿一个脑门,说道:“你二叔,三叔为了找你,被甲壳马熊给弄伤了,你快过去看看!”
白林儿听到二叔三叔负伤了,脸色微变,赶忙跑了过去。
大伙儿看到白林儿跑到营地中央去探望老二,老三了,也就各自散了继续回去吃肉。白莎莎立在那里有些尴尬,敢情这些人都没看到我?
终于有个族人发现了这里还有个小不点,于是这群豪迈的壮汉就拉着白莎莎一起享用烤肉,白莎莎又把自己的编的“个人历史信息”再重复了一遍,众人唏嘘不已,并坚持要把白莎莎带回部落。一场林间晚膳欢快的结束了,白莎莎有种找到组织的感觉。一行人往密林出口走着,他们必须在日落之前赶回部落,否则林中随时会有危险。
次日,白莎莎从一间石块砌成的狭小房间里醒来,看看身后木制的小床,心中一阵舒缓,看来野人的生活可以提前结束了。就在白莎莎盘算着怎么在部落混吃混喝的时候,白林儿的声音从门外传来:“莎莎妹子,起来了没有?”
白莎莎应了一声,打开门。
今天白林儿穿了身白色短袍,与昨日野性的少女风味不同,这身宽大的白衣更显出少女的身形,豆蔻年华的风采。白林儿说道:“今日你得去见见我们部族的长老和族长,还有其他部族人,叫大伙都认识认识你。”
白莎莎心说,真是好麻烦啊,作为一条咸鱼,不是应该只负责吃喝吗?
虽然这么想着,白莎莎还是装的很乖巧,说道:“现在就走吗?林儿姐姐。”
白林儿心里美滋滋的,还从没有人左一个“林儿姐姐”又一个“林儿姐姐”这么叫她的,部族中同年的人没一个比她小的,这情况还是头一遭。“现在就走。”说着,白林儿牵过白莎莎的手,萝莉竟然下意识要将手躲开,白林儿扑哧一笑,又牵过萝莉的手,这次白莎莎没有反抗,只是白莎莎心里仍旧在扑通乱跳。白莎莎来到洪荒界以前,宅在家里都没出过门,更不用说女朋友,这让变成萝莉身的死宅如何应付的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