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瑟琳出了机场,抬手拦了一辆出租车。她回到伦敦仅仅是为了逃离在纽约发生的一切。从前她是那么的向往纽约的生活,那时候的她可不会想到现在发生在她身上的一切。
十五岁,还是个花季少女的年纪,但是她却是比一般都姑娘都要有想法的多。
她在伦敦艺术大学做了旁听生。她还未到报考大学的年纪,但是她对于颜色与艺术性的天赋,还是让大学里的教授对她开了恩,任由她抱着画板在校园里游荡。
珍妮奶奶总是抱怨她因为画画而将衣服弄得一团糟,但仍然会面带笑意将它们洗晒干净。而印象中的托尼爷爷则喜欢拿着她的画,仔细地瞧着,然后将它们订在墙上,并且总是同他的朋友们吹嘘,他有一个艺术家孙女儿。
“你是个有着绘画天赋的姑娘。”
凯瑟琳已经忘记了对她这么说的那个教授的名字,但她记得,正是那个教授,领着她第一次接触到了真正的艺术品。
凯瑟琳了解到的关于修复师的一切,都是从他那里得到的。
她很感激那位教授让她在旁边观摩他修复画作的过程。在她的脑海里那位教授穿身着一件白衬衫,挽着袖子,手里拿着画板画笔,手臂上的肌肉线条是那么的清晰。阳光透过玻璃窗铺撒在他的侧脸上,光与影的配合是如此的协调,更别提他笔下的那幅《向日葵》了——梵高先生的色调,将他整个人都衬的温暖又热情。
她不在乎那个教授已经有些掺杂着银丝的头发,在她眼里,那位教授就是她年少时最喜欢的人。
是他让她爱上了有着艺术气息的男人。也让她不可自拔的爱上了修复画师这个工作。
于是就有了作为修复师而存在的赛琳娜·凯尔。
所有人都以为她作为“isschop”时第一次行窃是在波兰,但是她知道,她第一次做那些时简直糟糕透顶。
她不厌其烦地在半夜频繁出入伦敦艺术大学里的博物馆,只是为了瞧瞧那幅《向日葵》。而每一次她都会被夜巡的管理员抓住。
再后来她这样做的次数多了,凯瑟琳便收到了学校发的禁令,让她不准靠近伦敦艺术大学五十米以内。
珍妮和托尼以为她一直忘不掉这件事,于是同意了让她在十六岁时独身一人回到牛津郡。那是凯瑟琳就知道,她不会再见到收养她的爷爷奶奶们了。
因为她已经决定了要偷走那幅画。
现在想想她还真是傻。她为了那幅不是原稿的《向日葵》离家那么多年,更别提她那丢掉的四年了。
凯瑟琳摇了摇头,总是为了一个男人她可没看出来自己还是个情种
这次回到英国,她在这里呆了三年,甚至在伦敦艺术大学做了客座教授。实际上他们不在乎她有没有毕业,也没有人认为当初那个总是背着画板流窜在校园里的小姑娘就是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