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千寻的话,周易立刻道:“大嫂你先别急着拒绝啊,我们之所以给这么高,也是有条件的,比如这条,你要专门我们的手机,拍一支v,和一首专用的新歌。还有,每年都要为新机独家拍摄一组大片,仅供我们使用。这些可都很费精力的。”
说罢,便一副“你一点都没有占便宜”的表情看着千寻。
千寻无语的抽了抽嘴角。
这些不都在合理的范围之内吗?
怎么被他说得,好像她受了多大的委屈似的!
见千寻还是不答应,周易又道:“还有就是,你接了我们的手机代言以后,以后再也不能接别的手机代言了。而且这个代言,是长期的,一次就是五年,你才入行就火到这种程度,五年后你会爆火成什么样子,可想而知了,所以大嫂你千万别觉得我们是看在老大的面子上才给你这么高的代言费的!我们看中的是你的潜力啊!”
见周易一副非要说到她答应为止的样子,千寻想到霍天尊,倏然唇角一勾,道:“好,我签了。”
“真的?你答应了?太好了。”周易心中一松。
随后,便生怕千寻反悔似的把签字笔递给她。
……
千寻很快签了字,周易见状,这才彻底放松下来,然后拿出来一张归去来兮的新专辑递给千寻道:“大嫂,能帮我签个名吗?我们公司的人都很喜欢你的新歌!”
听到法务部部长的话,周易意味深长的说道:“以后你就知道了,这个数,没错。”
说罢,便拿起合同,一边哼着千寻的新歌,一边美滋滋的离开了公司。
照理说,这合同是要法务部的人去签约的。
但是谁让法务部的人,不晓得千寻和老大的关系呢?
为防止他们冷冰冰的对待大嫂,所以这代言,还是他亲自拿过去,热情的请大嫂签了才好。
……
而千寻看到周易的时候,心中就有了几分猜测。
等周易拿出合同笑眯眯的看着她时,她内心的猜测已经得到了证实。
“衍之让你来的?”千寻问道。
听到这话,周易立刻摇了摇头道:“不不不,是老大出的主意,我想到的代言人!”
这话一出,千寻无奈的笑了。
这不等于是衍之让他过来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