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个智商二百五的男生,一大早上的戴着墨镜,神经兮兮地并排刘思韵,然后一整排霸占着整条水泥路,装得比nba球星科比布莱恩还“酷毙败人”,牛逼哄哄地朝饭堂开进。
假如刘思韵穿着职业装,来个超短裙,脚踏长筒靴,别人估计以为她是个大姐大吧,像是黑社会里边的大姐头。
只是这九个家伙的脸蛋一点都不社会,稚嫩得很捏,所以……才会让路过的其他学生感到莫名其妙,并且觉得有趣又好笑啊。
展逸想,舍长你既然这么傻批的事情都做得出,你为什么不做得更牛逼一点,买个小型扩音器,将《古惑仔》里的《友情岁月》前奏剪出来,一直播放,播放到将你钟意的人送到班里。
展逸眼珠子左右瞥了瞥,他真想来个表情包那样的动作:大手捂着泪水流淌的笑脸,对,没错,他是有点哭笑不得的。
“罗钧,你能别再跟着我了吗,我很不习惯。”见到这八个神经兮兮的家伙自出宿舍门就跟着自己,刘思韵一直捂着嘴笑。
可展逸却看出,刘思韵婴儿肥的脸蛋,笑容满面,明显是洋溢着某种幸福。
如果八个身材高挑的美女也戴着墨镜大清晨地在校园跟自己溜达,我也会幸福吧。展逸这样想。
“不行,答应你的,让你今天做一回小公举,说到做到。”罗钧一脸认真。
“你就不害臊?”刘思韵两只手背在身后,跳到罗钧前头,歪着脑袋问罗钧。
对啊,你就不害臊?展逸心里也问。
“不,不害臊。”
罗钧说这话的时候,展逸看到他的脸显得潮红了,手也是挠了挠后脑,眼睛也不知道望向哪里。
展逸极想给他比中指。
“大伙们,比中指。”韦成直接就给他来了一记中指,“啦不害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