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次,路招确认了,这个声音很陌生,不是他的亲卫。他慢慢转过头,映入眼帘的是一副精美的胡须。他抬起头,看到了一张英气勃勃的脸,剑眉朗目,尤其是那对眼睛,明亮而充满戏谑。
“足下是……”
“东莱太史慈。”
“太史慈?”路招惊讶不已。太史慈不是在东平么,怎么会突然出现在这里?他脑子里一闪,忽然明白了。发现斥候失踪后,他曾经派人四处搜罗过,希望能借此确定孙策的位置。孙策的斥候都是骑兵,应该能发现马蹄印,但他一直没有找到马蹄印。
现在他明白了,截杀斥候的不是孙策麾下的骑兵,而是眼前的太史慈,据说他有一手百步穿杨的神妙箭术,对付几个斥候自然是手到擒来。可是太史慈麾下有上万人,他怎么可能悄悄的潜到附近?
“你什么时候来了亢父?多少人马?”
“昨天。”太史慈微微一笑。“对付你还需要多少人马?我只带了三百亲卫。路文举,你的部下太松懈了,如果早知道这么轻松,我连亲卫都不用带,一个人就能抢了朱休穆的功劳。”
“谁在背后说人是非?”朱桓应声而入,手里提着血淋淋的战刀,看得路招一阵心惊肉跳。朱桓扫了路招一眼,见路招脸色苍白,额头全是冷汗,不禁撇了撇嘴,唾了一口唾沫,一脸不屑地说道:“原来是个书生。将军真是小题大作。”
路招手一抖,笔在纸上一划,拖出一个长长的尾巴,在工整雍容的字迹中看起来非常扎眼。
路招皱了皱眉,将笔搁在一旁,拿起写了大半的军报仔细端详。本来是想看看能不能修饰一下,没曾想越看越不舒服,倒不如不看。他迟疑了好一会,决定还是重写一份。因为一份军报给袁谭留下不好的印象太不值了,这会毁了他们兄弟这几年来的心血。
路招重新取过一枚纸,认认真真地写了起来。这一次,他写得很顺利,感觉比之前写的时候还好,文思泉涌,下笔如流,笔画也非常精到,文辞书法俱美,堪称杰作。
路招非常满意,又拿起刚才写坏的文稿比较,越看越满意,将两份文稿都放在案上,转身去准备印信和封泥,等墨迹一干就将囊,派人以最快的速度送往袁谭的大营。这两天斥候失踪人数激增,连尸体都找不到,他怀疑是孙策游弋到了附近,欲对亢父有所行动,先行截杀他的斥候。
他只有五千郡兵,城里的朱桓有四千人,激战数日后,能战的至少还有三千人以上。孙策据说有步骑三千,而且是精锐中的精锐。如果只是朱桓出城,他就算拦不住,也能抵挡一阵,给袁谭预警,可若是孙策与朱桓一起夹击他,他很可能连消息都送不出去,更别说全身而退了。
亢父离任城有三十里多里,信使步行需要一天时间。如果等看到孙策再发消息,也许信使还没到袁谭的大营,孙策已经到了。他想来想去,最后想出一个办法:每半天给袁谭送一个消息,如果到时辰没有消息,就说明他出事了,请袁谭做好应变的准备。
他觉得这个办法非常好,不仅可以保证消息的及时通报,还有了更多在袁谭面前展现的机会。他相信,以他的文采和书法,一定可以让袁谭留下深刻的印象。袁谭帐下校尉、司马数十人,不花点心思,他如何能出人头地,可若是没有正当理由,这么做就会让人觉得有争宠之嫌,适得其反。眼下这个办法两全齐美,既达到了目的,又不会让袁谭反感,还会让袁谭发现他的军事才能。
一切准备就绪,路招闭目沉思了片刻,将文章默念了一遍,确认没什么需要修改的地方,这才睁开眼睛。目光一扫,他忽然觉得不对,仔细一看,刚刚的好心情顿时不翼而飞,反倒增了几分懊恼。
这封军报什么都好,就是纸没用对。不经意间,他用了一枚荆州纸。荆州纸品质最佳,价格公道,很多人都喜欢用,他也不例外,但袁绍有严令,公文必须用冀州纸,所以很多人都备有两种纸,公文用冀州纸,私书用荆州纸。路粹反对这一点,曾经提醒过他,让他不要省那两个钱,一律用冀州纸,但他就是喜欢用荆州纸。不是因为便宜,而是荆州纸的确好。
现在,他终于犯了错误。如果不是将两枚纸一起放在灯下对比,他几乎犯下大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