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日峰问:
“肯呢,就是那个金发碧眼的大帅哥。”
狼牙吐吐舌头:
“刚才和我练完拳,他洗澡去了。你觉得他是帅哥?”
狼牙边说边搞怪的露出各种难看的表情。
曾洛洛见状教育了他:
“孙日峰只是在礼貌的在抬举他,你收敛点行不行。
你赶紧把衣服穿上吧,要不老招人误会。”
狼牙耸耸肩:
“大晚上的鬼都没有,谁会误会啊。
对了,原来你叫孙日峰,你的案查得怎么样了?”
孙日峰道:
“哪这么快,根本无从查起啊。”
狼牙说:
“别低落,真相往往在蛛丝马迹中呈现。
我告你一个破案的必要程序吧。
首先,你得再回到现场去,去寻找一切可疑的蛛丝马迹,它们是犯人遗留的证据,非常关键。
其次,你得去一一找当时在场的人录口供,也就是你经常在电视上看到的那一套。
你得做好笔录,找他们要不在场证明,你还得注意那些心虚和说话吱吱呜呜的,因为他们犯案的可能性极高。
还有一点就是,如果找不到蛛丝马迹,大家的口供也都没问题,那你就得联想了。”
狼牙没有接着往下说,他在等孙日峰上钩。
孙日峰问:
“联想?联想什么?”
“联想让你采访的所有人当中,谁最有动机去偷你的袋子。
你得做这样一个假设,你袋子里的东西已经被人知道了,而知道的人中有人正好想要得到这个东西,所以就偷了你的袋子。
所以你还得去一一录口供,这是你接近所有人及了解他们的一个机会。”
没吃过猪肉也看过猪跑,孙日峰最终灰心的认为狼牙给的意见跟自己从电视里看来的并没有什么差别。
不过狼牙的话倒是给了孙日峰一些灵感,这个灵感跟罗茜有关。
于是孙日峰把罗茜列为了第一嫌疑人。
罗茜到底是不是犯人,明日见了她,知道她到底想让孙日峰怎么还人情就能见分晓了。
“咔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