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最后再一番讨价还价之后,佛瓜同意不进入我的体内,而是待在我的衣服口袋里。条件就是吃的,好吃的。
我估摸着这家伙不知道被镇压在地下多少年了,没尝过东西煮熟后的味道。所以我这奸计才能得逞。
那么接下来,问题就来了,我怎么回去呢?身上的钱也就够吃几顿饭,坐车是别想了。左思右想之下,还是走一步算一步吧。
船到桥头自然直嘛!老话总是有道理的。
我找了一颗参天大树,约莫两人环抱的粗,壁虎游墙功!
爬到树顶仔细的辨认了下方向,虽说是辨认,也只是看了个大概,只要保证我不是往苗雅韵的寨子里走就行。
我挑了个相反的方向,踏上了漫漫的回家之路。渴了有山泉水,饿了打野味。日子倒也不算辛苦。
只是出了山林之后呢?身无分文的我,难道要一路化缘回家吗?
约莫在林子里转悠了十来天,终于瞧见了山下一个小村子。我忍不住心里的雀跃之情,脚下步子也快了些。早上的太阳照在人身上暖暖的,带着希望。
有人的地方那就有钱赚。快到村口的时候,我将自己稍微捯饬了下。最起码这形象上不能丢分啊。
说来也奇怪,这村子与我见过其他村子还真有些不一样。村子里家家户户都是独栋的别墅,一条水泥马路蜿蜒着通向村子外。
村子中央还有个小广场,里面零星的分布着一些健身的器材。有几个约莫六七岁的孩童玩的正欢。
我走过去,然后蹲下身子,嘴角扬起一抹我自认为很和善的笑,轻声问道:“小朋友,你们在玩什么啊?”
几个小朋友停下了玩闹,看了我一眼之后。有一个大圆脑袋的小男孩走到我跟前道:“叔叔,您是来徒步的吗?”
叔叔?我长的有那么老吗?
另外啥又叫徒步呢?
我点了点头,捏了捏小孩肉肉的脸蛋,纠正道:“哥哥从很远的地方来,路过这里,想化缘来着。”